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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范文精选

财政管理

财政管理范文第1篇

“九五”期间直至下个世界的前10年,要实现振兴财政的奋斗目标,关键之点在于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造和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使我国的财政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在改革、职能和管理这三者关系中,作为以规范各种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各财政主体管理权限、确立各级财政预算组织原则为核心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无疑是改造和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的基础性(体制)条件;各级财政职能的科学、明晰划分和正确定位,则是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财政管理的基本依据;而财政管理则可以说是贯彻财政工作始终、几乎覆盖所有财政领域和财政过程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仅决定着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最终成熟,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改革的效应和财政职能的发挥。正是有鉴于此,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就成了实现振兴财政这个战略任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影响我国财政经济状况和运行机制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而必须以予高度的重视。一、长期忽视财政管理的原因何在既然财政管理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在我国长期存在着忽视财政管理的现象和问题,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财政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加剧了财政的紧张态势,而且又反过来对体制改革和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形成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与牵制。造成我国长期忽视财政管理的原因,大致可从理论偏误和体制、制度性缘由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忽视财政管理的理论渊源或理论偏误。1.长期以来,特别是在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主宰社会经济运行的模式下,在认识、处理经济与财政的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明显偏误。特别是在政策的理论指导上,既存在着片面强调经济对财政的决定性作用,又同时存在着不管国家财政能力,片面要求其发挥对经济的所谓“反作用”问题。在出现前一种倾向时,往往只强调财政对经济的依赖性,或它所处的消极的被决定地位;而在后一种倾向出现时,强调的则又是发挥财政对经济的反作用的要求,而且往往提出的是超过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的“反作用”要求,比如“”时期的情况就是这方面的极端性例证。很明显,不管是在上述的哪一种思想指导下,财政管理都不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它本身处于一种要么被消极决定,要么被要求超负荷运转的不正常的地位或状态,从而没有加强财政管理的起码条件,也必然缺乏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在财政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上,长期存在着重收入而轻支出,重开源而轻节流,重生财而轻聚财和用财,同时严重忽视财政管理和财政效果的倾向,比如迄今为止,在我国大多数财政学教科书的篇章结构中,依然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与偏颇。在财政理论研究中,有关财政管理的理论阐释、模式研究和相关的应对之策的探讨等,也甚为少见或比重畸轻,不为人所关注。事实上,鉴于上述诸方面所存在的紧密内在联系或不可分割性,忽视支出效应的财政收入研究,轻视节流的开源探讨,不重视聚财用财的生财之道的分析,是既不可能得到有价值的相关财政研究成果,同时也因为这种对财政管理“链”的割裂,而造成了对财政管理研究的扭曲和忽视。3.以排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抹杀市场机制作用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本质上讲,是不可能重视除计划手段以外的财政管理的。因为正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失效弊端的日益显现,才使国家财政职能的拓展和不断加强,以及财政宏观调控功能的日渐强化,成为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一样,在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的不断增强,市场失效之处的明显暴露,国家宏观调控包括财政宏观调控重要性的日渐凸现,贯穿整个财政工作始终和环节的财政管理,也将自然而然地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因为如此,财政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所赋予它的历史使命,财政职能的履行、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财政效果的改善和提高等,就会遇到严重的、基础性的困难和障碍。因此,这是计划经济时代所不可比拟的。(二)影响财政管理的体制性、制度性原因。以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和实物经济指标为轴心的传统经济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模式,一方面形成了所谓“计委定盘子、财政拿票子”的财力保障体系。“被动跟进式”的财政资源配置模式,以及宏观上以计划代替管理和微观上存在的“大锅饭”、软预算约束弊端,不仅使财政管理的自主性、积极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而且财政管理的空间、管理的弹性、管理的必要性与有效性,也成为很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在实行财政包干体制,即过渡性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也因诸多经济关系尚未理顺,财政分配办法和分配格局极不规范,许多财政制度也有待统一、整顿或重新建立与健全等原因,而使我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管理的加强,缺乏最基本的体制环境和基础条件。可见,正如经济实践离不开经济理论的指导一样,只有首先走出忽视财政管理的理论误区,重建和端正相关的理论指导,才能使改造和加强新形势下的财政管理工作具有正确的方向,引起应有的重视。同时,还需加强我国财税体制、财税制度的规范化并保持其相对稳定,这是改造、促进和加强我国财政管理的关键性因素。二、改造和加强新时期财政管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加强财政管理,是指包括科学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管理手段、规范的工作秩序、严格的执法监督体系以及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等在内的一整套现代财政管理系统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财税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财政管理,是由一国的经济体制特别是财政体制的属性和宏观经济的运行、管理模式所决定,并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因此,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以及宏观经济配置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换,特别是随着我国1994年财税体制大改革的初步完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必须对财税新体制、新运行机制下的财政管理提出不同的要求,财政管理从内容到形式也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就是说,一方面,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要求财政管理必须作适应性的改造和加强;另一方面,作为贯穿整个财政工作、所有财政活动环节的财政管理的状况如何,又是进一步完善新财税体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并对提高、巩固与增进体制改革的成效、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二)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充分履行财政职能的必要保证。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范围得以不断拓展,其职能强度也有日渐增大之势。然而,理论和世界各国的实践都无可辩驳地证明,除了体制和制度等因素的羁绊以外,财政职能履行程度,可以说是与财政管理状况的好坏呈正相关关系的。不能设想,在财政管理十分混乱,诸如在财政收入管理存在着大量漏洞,财政支出总量失控且结构严重失调,软预算约束问题长期得不到较好解决,社会上违反财经纪律、奢侈浪费之风盛行等情况下,国家的财政职能能够得以正常、有效的履行。(三)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振兴国家财政的必由之路。我国财政的振兴,固然要依靠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要着眼于把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做大,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瞻前顾后的分配。然而,正如管理也可增财富、管理也可出效益,管理本

身就是发展经济、富国强民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和有效途径一样,与财政体制、财政职能相适应的财政管理的不断改善与加强,在很多情况下,不仅是不花或少花成本,即可在当前取得增收节支、缓解财政困难之效的首选之策,而还将因其管理的优化,诸如财政收支结构的改善,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的提高等等,对后续的经济增长和后续财源的开拓带来极大的裨益,从而不失为一条重要的兴财之道。从本质上讲,财政管理既是开源之路,又是节流之途,因而是振兴我国财政、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环节。(四)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提高我国财政工作整体水平和财政效果的重要途径和强大推力。财政管理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影响着、决定着财政活动的整体效应和最终成效。正是这种贯穿性、渗透性和影响性、才对国家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宏观财政效果的高低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关联。我国的长期实践早已一再表明,财政管理上的无法、无章、无序和软弱混乱状态,不仅会加剧和助长国家的财政困难,极大地降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使财政职能和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大受影响、大打折扣,而且还会因管理的混沌、约束的软弱、执法监督的不力等,而对财税队伍造成严重的腐蚀,使队伍素质的提高遇到基础性的障碍。正是有鉴于此,在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国家财政职能,积极振兴国家财政、努力克服财政困难之际,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才显得极其必要和尤为紧迫。因为如上所述,有效而有力的财政管理,正是解决这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与矛盾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方略。三、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很广、迁延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现实需要和紧迫性来看,似应着力研究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矛盾和问题:(一)观念的更新和转变问题。前已述及,对财政管理的极度忽视,是我国财政工作中的一个长期性痼疾。它既是命令经济、计划主宰、统收统支的经济一财政模式的必然产物,也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忽视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不计投入一产出效应和成本一效益比较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与那些诸如用计划代替管理,用增长代替质量,只知道、只愿意用投入去追求产出,重财政收入而轻财政支出等旧思想、旧习惯、旧观念的存在和长期沿袭、影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思想的先行,认识和观念的更新与适时转变,就成了改造和加强新时期财政管理的一个前提性条件。其中尤以“大锅饭”、“大一统”(大包大揽、相互挤占)、不讲成本一效益分析、忽视乃至藐视财政监督等观念的破除和更新,显得更为紧要。(二)着力解决、大力整顿财政收入的严重流失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从而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较为丰裕的财源基础。之所以出现当前的财政困难,一是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严重扭曲,即过度地向集体特别是个人倾斜;二是国家可支配财力的数量和比重不断下降,特别是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或被肢解、被蚕食。从实际情况看,当前这方面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有二:1.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其纳入国家预算或准预算管理的轨道,以达到既增加国家可支配财力数量和宏观调控力度,又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造必要条件的以重目的。当前特别应首先从严格杜绝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抓好财政专户建设,解决部门和单位的坐收支等问题入手,以期逐步理顺关系,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范畴。诚然,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准预算管理的轨道,在增加国家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同时,也相应扩大了财政的支出范围,在短期内并不一定有明显的增收减支作用。但从统筹安排、集中运用国家财力,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以及减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来看,则无疑能收到维护国家预算的完整性原则,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源,有利于加强财政管理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良好功效。2.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特别是切实加强对主体税种和具有增收潜力的税种管理,整顿和完善税收政策,尤其是着力解决目前依然存在的越权减免权、企业欠税、偷漏谝税以及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因为从实际情况看,这是造成我国财政收入流失的几个主要因素,也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应解决的几个突出矛盾与问题。(三)改造、控制和优化财政支出管理。1.鉴于我国当前依然存在着财政供给范围过宽、包揽过多等突出问题,所谓“改造”财政支出,就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清理、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的同时,将那些财政部门不该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微观经济活动及其相关事务,那些本来可由市场机制去解决的问题,逐步从财政的供给范围中剥离出去,并以此为据来重新界定、廓清和明确国家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定和客观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支出范围来一番改造,以便把有限的财力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切实履行方面。多年的实践证明,履行政府基本职能(国防、外交、公检法、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财力严重匮乏,不仅将对社会与经济的正常运转带来极大的制约和影响,而且还将因各级政府部门性收费、基金、乃至各种名目繁多的“创收”活动的在,而对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监督和制造许多的麻烦与现实困难。因此,没有规范化的事权和相应的支出范围界定,如不首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支出概念及其外延进行一番明晰而具体的改造,那财政支出的有效管理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缺乏最起码的条件和依据。2.所谓“控制”,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必须对财政支出总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好不要超过国家财政的最大负担能力,不要使其进行有害的超负荷运转。因为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表明,这种情况一方面极易导致因财力拮据、不能充分满足支出项目需要,而使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遭

遇困难甚至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还会因财力供应上的捉襟见肘和入不敷出,而严重影响与挫伤财政部门从事和加强财政管理的积极性。3.所谓优化财政支出管理,就是说对我国当前存在的财政支出结构失调的弊端,必须加以认真的调整与矫治,因为它是影响我国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效果的严重障碍之一。从实际情况看,似应把各级财政事权的界定,与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现有财政能力制约下,以轻重缓解为序,以发挥最大的财政效果为出发点,对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果,一方面可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来促进财政管理,同时又用财政效果来检验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此外,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看,近期似应特别加强对所谓“人、车、会、话”以及某些专项支出的重点管理,治理和禁止种种挥霍公款和奢侈浪费行为等。(四)积极探索、努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现存的突出问题看,这方面的重点有三:一是在清产核资、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建立权责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彻底消除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的无人负责、无人认帐等种种“虚无”现象,把国有资产的责权利关系摆到明处、落到实处。这可以说是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客观基础或必要前提。二是尽快采取措施,在诸如实行中外合资、股份制改造、企业转制,以及招标拍卖、转让、租赁过程中,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变相被侵吞、被蚕食。三是在上述基础上,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出不同的保值增值目标和具体要求,以及相关的奖惩办法,并务求落实。(五)建立、完善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财政监督既是财政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保证各项财政管理措施到位,不异化的重要手段。这可以说是早已被世界各国的财政管理史所证明,因而是世界各国都概莫能外的。其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要使财政监督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使之变为一种以法制为基础、为依据的有效监督,尽量减少其“人治”或主观性色彩,特别是要避免长官意志、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掺杂其中。因为这样的监督,非但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反而会使其蜕变为对财政管理的干扰与反动。因此,就眼前而论,我们一方面应抓紧清理和修订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原有法规,另一方面则应制订诸如《财政法》、《转移支付法》,以及新的预算会计制度等,力争尽快地使我国的财政监督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为强化财政管理提供一个有效的途径和锐利的武器

财政管理范文第2篇

一、长期忽视财政管理的原因何在

既然财政管理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什么在我国长期存在着忽视财政管理的现象和问题,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财政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加剧了财政的紧张态势,而且又反过来对体制改革和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形成了诸多的负面影响与牵制。造成我国长期忽视财政管理的原因,大致可从理论偏误和体制、制度性缘由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忽视财政管理的理论渊源或理论偏误。

1.长期以来,特别是在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主宰社会经济运行的模式下,在认识、处理经济与财政的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明显偏误。特别是在政策的理论指导上,既存在着片面强调经济对财政的决定性作用,又同时存在着不管国家财政能力,片面要求其发挥对经济的所谓“反作用”问题。在出现前一种倾向时,往往只强调财政对经济的依赖性,或它所处的消极的被决定地位;而在后一种倾向出现时,强调的则又是发挥财政对经济的反作用的要求,而且往往提出的是超过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的“反作用”要求,比如“”时期的情况就是这方面的极端性例证。很明显,不管是在上述的哪一种思想指导下,财政管理都不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它本身处于一种要么被消极决定,要么被要求超负荷运转的不正常的地位或状态,从而没有加强财政管理的起码条件,也必然缺乏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财政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上,长期存在着重收入而轻支出,重开源而轻节流,重生财而轻聚财和用财,同时严重忽视财政管理和财政效果的倾向,比如迄今为止,在我国大多数财政学教科书的篇章结构中,依然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与偏颇。在财政理论研究中,有关财政管理的理论阐释、模式研究和相关的应对之策的探讨等,也甚为少见或比重畸轻,不为人所关注。事实上,鉴于上述诸方面所存在的紧密内在联系或不可分割性,忽视支出效应的财政收入研究,轻视节流的开源探讨,不重视聚财用财的生财之道的分析,是既不可能得到有价值的相关财政研究成果,同时也因为这种对财政管理“链”的割裂,而造成了对财政管理研究的扭曲和忽视。

3.以排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抹杀市场机制作用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本质上讲,是不可能重视除计划手段以外的财政管理的。因为正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失效弊端的日益显现,才使国家财政职能的拓展和不断加强,以及财政宏观调控功能的日渐强化,成为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一样,在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的不断增强,市场失效之处的明显暴露,国家宏观调控包括财政宏观调控重要性的日渐凸现,贯穿整个财政工作始终和环节的财政管理,也将自然而然地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因为如此,财政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所赋予它的历史使命,财政职能的履行、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财政效果的改善和提高等,就会遇到严重的、基础性的困难和障碍。因此,这是计划经济时代所不可比拟的。

(二)影响财政管理的体制性、制度性原因。

以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和实物经济指标为轴心的传统经济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模式,一方面形成了所谓“计委定盘子、财政拿票子”的财力保障体系。“被动跟进式”的财政资源配置模式,以及宏观上以计划代替管理和微观上存在的“大锅饭”、软预算约束弊端,不仅使财政管理的自主性、积极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而且财政管理的空间、管理的弹性、管理的必要性与有效性,也成为很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在实行财政包干体制,即过渡性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也因诸多经济关系尚未理顺,财政分配办法和分配格局极不规范,许多财政制度也有待统一、整顿或重新建立与健全等原因,而使我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管理的加强,缺乏最基本的体制环境和基础条件。

可见,正如经济实践离不开经济理论的指导一样,只有首先走出忽视财政管理的理论误区,重建和端正相关的理论指导,才能使改造和加强新形势下的财政管理工作具有正确的方向,引起应有的重视。同时,还需加强我国财税体制、财税制度的规范化并保持其相对稳定,这是改造、促进和加强我国财政管理的关键性因素。

二、改造和加强新时期财政管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加强财政管理,是指包括科学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管理手段、规范的工作秩序、严格的执法监督体系以及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等在内的一整套现代财政管理系统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财税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

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财政管理,是由一国的经济体制特别是财政体制的属性和宏观经济的运行、管理模式所决定,并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因此,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以及宏观经济配置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换,特别是随着我国1994年财税体制大改革的初步完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必须对财税新体制、新运行机制下的财政管理提出不同的要求,财政管理从内容到形式也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就是说,一方面,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要求财政管理必须作适应性的改造和加强;另一方面,作为贯穿整个财政工作、所有财政活动环节的财政管理的状况如何,又是进一步完善新财税体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并对提高、巩固与增进体制改革的成效、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二)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充分履行财政职能的必要保证。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范围得以不断拓展,其职能强度也有日渐增大之势。然而,理论和世界各国的实践都无可辩驳地证明,除了体制和制度等因素的羁绊以外,财政职能履行程度,可以说是与财政管理状况的好坏呈正相关关系的。不能设想,在财政管理十分混乱,诸如在财政收入管理存在着大量漏洞,财政支出总量失控且结构严重失调,软预算约束问题长期得不到较好解决,社会上违反财经纪律、奢侈浪费之风盛行等情况下,国家的财政职能能够得以正常、有效的履行。

(三)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振兴国家财政的必由之路。

我国财政的振兴,固然要依靠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要着眼于把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做大,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瞻前顾后的分配。然而,正如管理也可增财富、管理也可出效益,管理本身就是发展经济、富国强民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和有效途径一样,与财政体制、财政职能相适应的财政管理的不断改善与加强,在很多情况下,不仅是不花或少花成本,即可在当前取得增收节支、缓解财政困难之效的首选之策,而还将因其管理的优化,诸如财政收支结构的改善,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的提高等等,对后续的经济增长和后续财源的开拓带来极大的裨益,从而不失为一条重要的兴财之道。从本质上讲,财政管理既是开源之路,又是节流之途,因而是振兴我国财政、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提高我国财政工作整体水平和财政效果的重要途径和强大推力。

财政管理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影响着、决定着财政活动的整体效应和最终成效。正是这种贯穿性、渗透性和影响性、才对国家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宏观财政效果的高低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关联。我国的长期实践早已一再表明,财政管理上的无法、无章、无序和软弱混乱状态,不仅会加剧和助长国家的财政困难,极大地降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使财政职能和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大受影响、大打折扣,而且还会因管理的混沌、约束的软弱、执法监督的不力等,而对财税队伍造成严重的腐蚀,使队伍素质的提高遇到基础性的障碍。

正是有鉴于此,在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国家财政职能,积极振兴国家财政、努力克服财政困难之际,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才显得极其必要和尤为紧迫。因为如上所述,有效而有力的财政管理,正是解决这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与矛盾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方略。

三、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改造和加强财政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很广、迁延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现实需要和紧迫性来看,似应着力研究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矛盾和问题:

(一)观念的更新和转变问题。

前已述及,对财政管理的极度忽视,是我国财政工作中的一个长期性痼疾。它既是命令经济、计划主宰、统收统支的经济一财政模式的必然产物,也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忽视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不计投入一产出效应和成本一效益比较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与那些诸如用计划代替管理,用增长代替质量,只知道、只愿意用投入去追求产出,重财政收入而轻财政支出等旧思想、旧习惯、旧观念的存在和长期沿袭、影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思想的先行,认识和观念的更新与适时转变,就成了改造和加强新时期财政管理的一个前提性条件。其中尤以“大锅饭”、“大一统”(大包大揽、相互挤占)、不讲成本一效益分析、忽视乃至藐视财政监督等观念的破除和更新,显得更为紧要。

(二)着力解决、大力整顿财政收入的严重流失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从而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较为丰裕的财源基础。之所以出现当前的财政困难,一是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严重扭曲,即过度地向集体特别是个人倾斜;二是国家可支配财力的数量和比重不断下降,特别是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或被肢解、被蚕食。从实际情况看,当前这方面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有二:

1.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其纳入国家预算或准预算管理的轨道,以达到既增加国家可支配财力数量和宏观调控力度,又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造必要条件的以重目的。当前特别应首先从严格杜绝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抓好财政专户建设,解决部门和单位的坐收支等问题入手,以期逐步理顺关系,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范畴。诚然,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准预算管理的轨道,在增加国家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同时,也相应扩大了财政的支出范围,在短期内并不一定有明显的增收减支作用。但从统筹安排、集中运用国家财力,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以及减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来看,则无疑能收到维护国家预算的完整性原则,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源,有利于加强财政管理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良好功效。

2.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特别是切实加强对主体税种和具有增收潜力的税种管理,整顿和完善税收政策,尤其是着力解决目前依然存在的越权减免权、企业欠税、偷漏谝税以及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因为从实际情况看,这是造成我国财政收入流失的几个主要因素,也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应解决的几个突出矛盾与问题。

(三)改造、控制和优化财政支出管理。

1.鉴于我国当前依然存在着财政供给范围过宽、包揽过多等突出问题,所谓“改造”财政支出,就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清理、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的同时,将那些财政部门不该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微观经济活动及其相关事务,那些本来可由市场机制去解决的问题,逐步从财政的供给范围中剥离出去,并以此为据来重新界定、廓清和明确国家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定和客观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支出范围来一番改造,以便把有限的财力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切实履行方面。多年的实践证明,履行政府基本职能(国防、外交、公检法、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财力严重匮乏,不仅将对社会与经济的正常运转带来极大的制约和影响,而且还将因各级政府部门性收费、基金、乃至各种名目繁多的“创收”活动的在,而对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监督和制造许多的麻烦与现实困难。因此,没有规范化的事权和相应的支出范围界定,如不首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支出概念及其外延进行一番明晰而具体的改造,那财政支出的有效管理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缺乏最起码的条件和依据。

2.所谓“控制”,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必须对财政支出总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好不要超过国家财政的最大负担能力,不要使其进行有害的超负荷运转。因为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表明,这种情况一方面极易导致因财力拮据、不能充分满足支出项目需要,而使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遭遇困难甚至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还会因财力供应上的捉襟见肘和入不敷出,而严重影响与挫伤财政部门从事和加强财政管理的积极性。

3.所谓优化财政支出管理,就是说对我国当前存在的财政支出结构失调的弊端,必须加以认真的调整与矫治,因为它是影响我国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效果的严重障碍之一。从实际情况看,似应把各级财政事权的界定,与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现有财政能力制约下,以轻重缓解为序,以发挥最大的财政效果为出发点,对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果,一方面可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来促进财政管理,同时又用财政效果来检验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此外,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看,近期似应特别加强对所谓“人、车、会、话”以及某些专项支出的重点管理,治理和禁止种种挥霍公款和奢侈浪费行为等。

(四)积极探索、努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从现存的突出问题看,这方面的重点有三:一是在清产核资、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建立权责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彻底消除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的无人负责、无人认帐等种种“虚无”现象,把国有资产的责权利关系摆到明处、落到实处。这可以说是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客观基础或必要前提。二是尽快采取措施,在诸如实行中外合资、股份制改造、企业转制,以及招标拍卖、转让、租赁过程中,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变相被侵吞、被蚕食。三是在上述基础上,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出不同的保值增值目标和具体要求,以及相关的奖惩办法,并务求落实。

财政管理范文第3篇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殷金胜.浅论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2]陈谏.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济论坛,2005,(2).

[3]许晓剑.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5,(12).

财政管理范文第4篇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殷金胜.浅论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2]陈谏.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济论坛,2005,(2).

[3]许晓剑.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5,(12).

摘要: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来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财政管理范文第5篇

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决定着国家财政的构成及其职能。我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既是政权组织,又是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行使着双重经济职能,即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职能.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决定着国家的分配行为--国家财政是由两个部分即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组成,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具体职能和任务,应采取不同的政策。[1]

该看法还认为:

当前财政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大揽财政,随着社会的发展财政职

能也将逐步转变。财政必须立足经济大局,放眼社稷民生,做治邦安民的坚强后盾。公共财政是财政历史发展中的一种形态,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它是财政职能的调整,是财政管理深化与资金投向的深刻变革,当前我国必须努力构筑公共财政新框架,适应财政体制的发展趋势。[2]

第二种看法认为:

市场经济要求的是公共财政,只有公共财政才能适应于、服务于并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是数百年来市场经济在西方的发展历程所鲜明昭示的。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自然也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向公共财政转化的趋势:(1)税收占预算内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而达90%以上;(2)税收制度从按所有制成分分别设置,逐步转向对不同经济成分实行同一税收制度上来;(3)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大为下降,而同期社会文教支出急剧上升;(4)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急剧下降。该支出曾是国家计划配置资源的直接财力手段;(5)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从直接投资建设盈利性企业为主,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为主转化。[3]

第三种看法认为: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不断促使着财政职能的转变、财政制度的改革和财政支出范围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非常必要和正确,但不能忽视“国有资产财政”。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运行体制要求政府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开”,与此相对应,就要求实行税利分流,复式预算,构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双重结构财政”运行模式。我国实行“公共财政”是国家财政所固有的,但不能忽视“国有资产财政”,把“国家财政”变成单纯的“公共财政”。这是从财政基础理论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4]

第四看法认为:

公共财政不是“吃饭财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构建,并不意味着财政要从再生产领域完全退出,而转向“吃饭财政”。恰恰相反,公共财政是应当且必需在再生产领域有所作为的。事实上,任何社会形态下的财政,都不可能完全不管再生产之事。另外,我国财政逐渐向公共财政转变,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道理很简单,现在我国国有经济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到1996年底国有资产为65894亿元,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这么大的国有资产通过自己运营,不应该影响其主导地位。目前国有企业的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机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投入再多也无济于事。[5]

第五种观点认为:

作为唯心主义产物的“公共财政”,无论其是财政的本质还是类型的理论,(避开财政本质讨论财政类型实际上是自欺欺人),都存在根本性的错误。正确的态度是依据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坚持“国家分配论”,大胆借鉴西方财政实践中有助我国财政改革与运行的具体作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分配论”。[6]

第六种观点认为:

当前我国财政的关键,是采取有力措施,适当集中财力,振兴财政,充分发挥并强化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应有的职能,而实行“公共财政”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达到党中央提出的振兴财政的目标。他认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以至降到10%的最低点,财政收入拮据,支出安排捉襟见肘,财政职能被肢解、被代替、被削弱,财政在宏观调控中无所作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无疑是一种有所作为的政策,是财政职能的强化,是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的强化。但是,用“公共财政”则不能说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积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作用,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市场不能配置所有资源,需要政府介入;二是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才可能正常运行。这次积极财政政策采取的各项措施,都是实现这三项职能的有力手段。比如,增发1000亿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的发展,这本是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而且是一种通过结构性调整带动经济增长的措施,这是财政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7]

第七种观点认为:

应坚持国家分配论。他认为,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明确回答财政分配的主体是什么;财政同谁有着本质联系;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等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如果完全用公共财政理论代替国家分配论,其结果势必导致国家财政作用领域的范围过分缩小,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功能的减弱和财政完全退出生产领域的局面。这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特征相悖。

我们坚持国家分配论,不是说国家分配论已经完美无缺,可以原封不动地搬来指导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运行实践,而是要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经济条件变化实际,发展国家分配论,完善国家分配论,赋予财政分配关系的新特点。[8]

二、关于“公共财政”的概念:

第一种论述: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政府分配行为。概括起来说,公共财政是以市场失效为存在前提,是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身份,依据政治权力,在全社会进行的以市场失效为范围的,以执行国家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目的的一种政府分配行为。其分配具有公共性和非市场盈利性两个基本特征,其收支活动主要通过公共预算来体现,主要包括:经费预算和公共投资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从性质上也应是公共预算性质的,它提供的也是公共服务。[9]

第二种论述:

“公共财政”不等于“财政”或“国家财政”,它仅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时期的,有着特定内涵与活动范围的财政类型。(1)公共财政是市场失效的产物;(2)公共财政以企业和个人追求自身最大利益为分析的基点。这两点对我国公共财政来说也是如此。正是由于存在着市场失效和追求企业自身利益,才使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也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存在;(3)公共财政不应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介入市场有效运行的范围内这一基点,对于我国有其一定的借鉴意义。这就是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在市场有效运行范围内凭借资产所有权开展的分配活动,不是公共财政活动,而是另一类型的财政活动。这就表明,当人们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和国家观为基础而提出社会主义双元财政问题时,它也能够作出符合国际惯例的理论说明。[10]

第三种论述:

对于公共财政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公共财政就是国家财政,和我们经常谈的财政没有什么区别,加上“公共”两字主要是翻译的原因,后来约定成俗,把资本主义财政称为公共财政,而把社会主义财政称为国家财政。另一方面,从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角度来区分,财政在西方是属于政府经济或叫作公共经济、公共部门经济,而政府部门以外经济主体的活动都叫私人经济。公共经济提供公共产品,私人经济提供私人产品,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但是,这样区分不是以所有制为标准,而是以经济活动的不同特性为标准。从公共财政到公共经济,这是西方财政发展经历的两个阶段。[11]

三、中国“公共财政”的目标模式:

第一种观点认为:

当前提出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反映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改革的深化。具体来说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基本职责,为市场的有序顺畅服务,即为市场运行提供外部条件、解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公平分配和宏观经济稳定等问题,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这实际上是从分配和资源配置上正确解决市场经济下政府、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

第二,建立以公共支出为主体的支出体系。在转轨过程中财政支出的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存在着越位与缺位并存的情况,公共财政的提出明确了财政支出必须以公共支出为主体。公共支出主要包括:为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经费;为市场资源配置不能有效解决的各类社会事业提供必要的财力;为实现公共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性补贴;各种公益性或非市场盈利性公共工程投资。而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领域的各类盈利性经营性投资和支出,则应逐步减少和退出。

第三,建立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在市场体制下,税收对企业和居民来说是一种享受公共服务的付费(价格),从政府来说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基础,是避免个人“免费搭车”的一种必要形式,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的基本的收入。各种收费特别是行政性收费则不同,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运用其职能为企业或居民提供个别、特殊服务的收费,它不同于税,不是公共服务的收费,也不是价,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在收入中只能处于辅助的地位。这种收费在某种意义上说还可起到限制资源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的作用。

第四,建立起以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财政法规为依据,以财政收支为中心,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和规范的制度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财政作为政府的分配行为,必须为实现社会的政治稳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服务,财政分配管理都要以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这与公共财政为市场的有序顺畅运行服务是完全一致的。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财政就必须依法理财,健全财政法制,一切财政管理都是围绕财政收支进行的,公共财政也不例外。在现代社会,财政管理必需运用科学手段,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五,建立以保重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为目标,综合运用预算、税收、投资、国债、补贴、贴息等财政政策和手段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财政的宏观调控目标是依据一定时期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来确定的,但从公共财政来说,它主要通过上述财政杠杆调节总需求来调节社会总供需的平衡关系,它是政府实行反周期经济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12]

第二种观点认为:

中国的“公共财政”模式:

从收入方面看,“费改税”,提高“两个比重”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基本条件;从支出方面看,要经历财政退出经营性领域的过程,要把握一个“度”,解决财政分配“缺位”和“越位”的问题,这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关键;从预算方面看,做到预算的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外的收支行为,是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根本保障.中国“公共财政”至少有两大特殊性:一是中国的“公共财政”不是单纯的“公共财政”不象西方讲财政就是“公共财政”。中国还要处理“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之间的关系。我国多一个“国有资产财政”这是中国财政的特色;中国的“公共财政”远非西方的那么简单。二是中国的“公共财政”的责任不单单是要弥补市场不足和保护市场,同时还要影响和培育市场。在公共产品供应范围上,不仅要加强物质性的公共产品供应,如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还要加强政策、制度、法令性公共产品供应,以健全、完善、稳定市场经济。[13]

第三种观点认为:

中国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

(1)调整经济关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居民的关系,形成公共财政的基本制度框架。

(2)建立收入稳定增长的运行机制。中期目标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由目前的11.5%提高15%;长期目标是:2010年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0%以上。

(3)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通过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改革,建立合理的支出结构,缓解收支矛盾,基本保证公共支出的资金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浪费。

(4)消灭财政赤字,实现财政收支稳定平衡。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将现有的财政赤字压缩50%,2010年以前基本实现财政收支平衡。[14]

第四种观点认为:

建立中国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制度的构想:

1、收入制度构想: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界定公共收入的范围。我国公共收入范围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规费罚没收入;出售、转让公产收入;基金收入;捐赠收入;公债收入。

(2)收入制度的创新: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实行税费改革;二是完善税制的改革;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支出制度构想:

(1)公共支出范围的界定:

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即国防、公检法司、武装警察等;公共机构,即国家行政机关、外交等;公共服务,即教育、卫生、文化、科学、社保、社区服务等;公共工程,即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公共设施等;公益企业,即水暖电气、公共交通、城市卫生、城市绿化等。

(2)公共支出的供给方式:

对“纯粹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应全额负担,不能由社会和个人负担。因此,军队和政府机关兴办的公司、企业和多种经营等创收活动应推向社会,交给市场。这类公共支出主要有

国防、外交、行政管理、公检法司、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

对“混合性公共品”中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广播电影电视等公共支出,实行最低保障原则。

对另一类具有“混合性公共品”性质的供水、供电、供暖、排污、机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以及公益企业,其公共支出供给方式应实行以市场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原则。对大中型项目,政府可采取一定的投融资手段参与建设;对某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政府还可通过注入资本金参股的方式提供资助和支持;对完全由市场能解决的项目财政将不再安排资金。

(3)公共支出制度的创新:

在公共支出管理方面,为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将逐步推出零基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采购制以及国库单一帐户等项改革,强化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解决财政收入两个比重降低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化运行的问题。

3、建立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的运行与控制系统:

从规范财政政策的运行来看,构造财政政策的执行运作系统,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首先依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构造财政政策运行的预警系统,通过各种临界指标的判别,显示政策运行的状态,通过指标显示的警戒级次,为有效地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2)构造财政政策的执行系统,即通过预警系统显示的运行状态,决策财政政策调控的力度,将政策力度分为不同的级次,并考虑政策工具的不同组合,依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3)构造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反馈、监督系统,即通过指标体系加以跟踪监督,具体指标可否考虑参照宏观经济景气状况以及政策传导的中间变量等因素,监督财政收支的总量或结构,以及中央或地方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及时反馈,有效稽查。[15]

第五种观点认为:

公共财政不等于吃饭财政,不等于财政建设功能的消失,而是财政职能的调整,是财政管理深化与资金投向的深刻变革。财政必须立足经济大局,放眼社稷民生,做治邦安民的坚强后盾,必须努力构筑公共财政新框架。

第一,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财政运行体系。二是预算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三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逐步把不应由财政开支的项目剥离出去。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第二,重新界定和规范财政支出范围。一方面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不断提高对科学、教育、政权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利用财政支出政策的导向,不断优化行业内部支出结构,优化事业发展布局结构,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农林水利等事业布局结构调整,解决低水平重复设置问题,建立开放型事业发展体制。第三,调整建设性支出投向。“公共财政”并不等于财政失去投资和建设的功能,而是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扶持生产的观念和做法,对财政在新时期财源建设中的地位、作用重新进行认识和定位。财政建设性支出,要从直接投入生产领域,逐步地转到为生产建设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的投入上来,转向主要搞基础设施、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项目,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同时,财政投入支持经济建设,应以反经济周期投入为主。第四,广泛实施规范的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利用财政资金从社会生产部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直接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增减,调控经济运行。[16]

第六种观点认为:

公共财政要抓三个环节。第一,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要通过执行公共财政政策,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财政立足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公共需要,主动增加投入,有效地扩大内需,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要借助建立公共财政的有利时机,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开支,集中财力用于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项目上。第二,建立规范的税收体系。一是调整和优化税收结构。二是要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三是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第三,确立科学的支出体制。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二是要重新确定支出顺序。三是要调整财政资金投入。四是要改革支出控管方法。[21]

四、“公共财政”的职能:

第一种观点认为:

中国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由于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政府承担着繁重的领导经济改革即经济体制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任。其中体制转型与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发育和完善市场、培育市场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职能。(1)支持经济体制创新的职能;(2)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3)建立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4)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5)稳定经济和促进经济发展职能。[17]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由于财政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财力保证,因而公共财政又从财力上规范和制约了政府这种职能范围。具体表现为:

1、政府从三位一体(政权组织、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向社会管理者转变。市场经济下社会管理者的经济职能是对市场运行的保障、服务、监督功能,即维护市场运行正常秩序(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提供市场自身不能解决的外部条件(如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基础设施);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弥补和纠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组合,对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逐步做到不直接干预,或不进入。

2、财政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而进一步清除计划经济的旧模式,向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前进了一大步。公共财政从财力分配和资源配置的角度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使财政分配从统包大揽中进一步脱身出来,能够更加明确、有效地解决财政分配的“越位”和“缺位”问题,更好地抓大事,管宏观,做好为市场顺畅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外部条件的职责。

3、为振兴财政,深化财政改革树立了明确的目标。公共财政体现了市场化改革中的财政目标模式,为正确的界定和健全财政职能,明确规范财政收支范围,加强财政管理和法制建设提供了明确的目标,这也就为振兴财政提供了条件。[18]

第三种观点认为:

提倡在中国实行“公共财政”的同志本意是让财政退出竞争性资源领域。一般来说,这种指导思想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但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有些问题也值得认真思考:其一,主张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从发展方向来说是对的,但只要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职能就可以了,也不必将已经约定成俗为大家所熟悉的财政概念改为“公共财政”。现代财政理论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来界定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竞争性领域通过市场配置可以实现效率,政府和财政自然可以不参与,而政府和财政的配置职能是弥补“市场失灵”,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物品”,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其二,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作为发展方向是对的,但不能不考虑我国当前的实际,主要是我国经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处于发展中阶段,面临着艰巨的结构性调整任务,而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结构性调整不可能靠市场自发来实现,靠银行贷款和部门收费或建立部门基金都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只有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才是正确的途径。其三,所谓竞争性领域也要作具体分析,诸如钢铁、煤炭、化工、铁路、民航以及高新技术等支配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部门,既具有垄断性,又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在我们这样一个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也只能通过发挥财政的配置资源的职能,才能得到加速发展。第四,我国竞争性部门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过去和现在都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当然这些企业的出路是实行股份制改造,面向市场,但这要有一个过程,当前国家只索取不返还,撇开不管,将不利于增强这些企业竞争能力,将不利于这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里也需要财政在资本金投入方面或实施某些优惠政策给以支持。[19]

第四种观点认为:

财政制度是规范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约束条件。财政效率制度分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的效率资源配置制度。政府决定提供公共商品种类、数量和质量,由此给公共部门安排资金。二是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制度,即按照政府配置的资源生产出尽可能多的公共商品,或生产出质量尽可能高的公共商品。效率问题是基础,效率优先始终是财政制度建构中要遵循的原则。

(1)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制度实质上是公共部门内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这主要要处理好集权和机动权的关系以信公共商品的生产成本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公共部门是贯彻政府意图的“生产单位”,因此集权是必要的,即必须按照政府的意图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但是要使公共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象工厂一样“程序化”是不可能的。因此,设置“机动权”地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但“机动权”太大就难以考核和监督,这就有可能使“寻租”成为现实。二是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从事市场机制运行的个人的单位到公共部门中去寻找更大的“利润”,这为“寻租”提供了条件。因此,正确处理程序化和机动权的关系是公共部门制度建构中要注意的问题。

(2)公共部门的“投入”相当于生产公共商品的成本(当然不是全部成本)。支出和公共部门中工作人员的“个人福利”是密切相关的。这里的个人福利包括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特权、尊严以及与个人福利相一致的公共开支。这就是说公共部门支出的增长有可能公私不分。显然,这与公共部门的生产效率要求不符。怎样激励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又要抑制公共支出的过度(无效率)增长,是公共部门效率制度建构中要解决的重点。

(3)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是,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解决了效率财政制度的建构问题。但在实际的做法上,有利于逼近效率的机制可供借鉴。这主要有:建立政治家、官员(行政长官及工作人员)、选民(公共商品的消费者及成本负担者)的制衡机制;建立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送的机制;加强资源配置方案的成本收益分析;在统一的中央政策下扩大各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等等。[20]

资料来源:

[1]:叶振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构财政职能》,《财政研究》1993年第3期。

[2][9][12][18]:李利:《国家的钱应该怎样花》,《嘹望》1994年4月12日第15期。

[3]:张馨:《市场经济不存在公共财政吗》,《财政研究》1998年第8期。

[6]:叶子荣:《“公共财政”辨析》,《财政研究》1998年第4期。

[7][19]:陈共:《关于“公共财政”的商榷》,《财贸经济》1999年第3期。

[8]:刘邦池:《当前财政学建设的若干理论问题》,《财政研究》1996年第7期。

[10]:叶振鹏、张馨:《双元财政》一书,1999年第2版。

[4][13]:邓子基:《我所理解的公共财政》,《中国财经报》1999年3月26日。

[14][15][17]:冯健身、方淑芬:《论中国公共财政》,《财政研究》1999年第3期。

[20]:吴俊培:《重构财政制度的思路》,《中国财经报》199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