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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改善生活三个代表

不断改善生活三个代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要求我们坚持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目的,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内在联系;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主体,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是推动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基础;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终体现,对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三个代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改革作为动力,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深化改革,必须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对不对,力度恰当不恰当,衡量的标准,归根到底要看是否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体材料请详见: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对这一重要论断再次作了强调。正确理解这一重要论断,紧紧抓住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这个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使改革发展稳定始终相互统一、相互促进,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要求我们坚持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目的,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内在联系。

改革作为动力,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前进。党和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其充满生机和活力,确保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日益改善人民生活,不断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

发展作为目标,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保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发展首先是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生产力的基础之上。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要靠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只有发展,才能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保证人民生活状况的不断改善。

稳定作为前提,从根本上说,还是为了保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改革和发展要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不可能抓住改革、发展的机遇,达不到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同时,稳定本身就体现了国家的昌盛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说到底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实现了改革开放的新突破,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有着巨大的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作用。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仍然必须牢牢抓住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这一重要结合点,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可靠的保证。

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主体,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是推动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改革和建设的任何事情都不能成功,稳定也会因失去最基本的条件而得不到保证。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深化改革,必须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改革的每一步前进,都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心理承受程度,使他们不断提高生活水平,感到安心、放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应当在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的前提下,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如在收入分配方面,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同时,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只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使广大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就会真心实意拥护改革,改革就能赢得深厚的群众基础,就能应对各种复杂的局面与严峻的考验。

促进发展,必须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是推动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使人民群众获得切身利益,不断改善生活,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以谋求更快更好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状况协调发展,等等,都内在地要求在发展过程中使广大群众不断受益,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比如,把握发展速度问题,也必须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前提。如果只讲速度,不讲质量、效益,经济发展出现曲折,必然会影响人民的生活,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搞建设,谋发展,一定要把改善人民生活放在优先位置。

保持稳定,必须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人民群众普遍提高生活水平,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就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越加坚定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这样,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也比较好处理。我们要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使广大群众从生活上不断得到改善的事实中,认清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懂得部分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3年来,我们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安全的国际突发事件,克服政治、经济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风险,党的执政地位日益巩固,国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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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坚如磐石,社会长期保持安定团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乘风破浪前进,其不竭的动力和深厚的基础,就在于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使广大人民的生活不断获得改善,得到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广泛支持。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终体现。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标准,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对不对,力度恰当不恰当,衡量的标准,归根到底要看是否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凡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的改革,其方针、政策和措施就是对的,力度就是恰当的。我们党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以及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采取的步骤、方法,都在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的基础上,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到保障。这充分说明我们改革方针、政策的确定,力度的把握,都是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标准的。

发展的思路、决策和举措好不好,速度可行不可行,衡量的标准,归根到底也要看是否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形势逼人、不进则退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在这个联系广泛、信息灵敏的世界里,人民群众增强了横向比较意识,提高了不断改善生活的期望和需求。他们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的标准打着鲜明的时代印记。不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不行的。而发展必须始终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我们党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就是要按经济规律办事,真正解决好发展速度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践证明,只有这样,才能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升生产力,使人民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满足广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改革、发展要以稳定为前提,实质就是要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前提。我们分析保持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和条件,首要的根本的是判断人民生活怎么样。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人民看到了稳定带来的实在的好处,看到现行制度、政策的好处,才能真正稳定下来。不论国际局势怎么样变化,只要有了这一条,就稳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