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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中国发展的内民主需求

立法听证中国发展的内民主需求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将举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此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还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这些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的立法机关越来越重视民意在立法中的体现。

过去,我们常常把法律的多少作为衡量民主发展的标志,现在看来,这是很不全面的。法律制度如果不能反映民意,或者不是经过民主的程序产生的,那么法律制度越多,公民所受到的损害就越大。

举行立法听证,是一种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法律规范能够体现民意的做法。从一定意义上讲,立法听证就是一种扩大民主或者模拟民主的过程。听证会制度既体现在我国的《立法法》中,成为一种法律制度,同时,听证会制度又是对现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策程序的完善和补充。所以,立法听证会制度既是一种立法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民主制度。从形式上来看,立法听证会需要听取来自各个阶层、不同地区陈述人的意见,需要对民意进行重新归纳和筛选。

民主法制建设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发展民主,让各个阶层的代表都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凝聚共识,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普遍的意愿变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这样,民主发展才不会误入歧途,法制建设才有了正当的途径。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民主的发展绝对不能一蹴而就,如果目标明确,但路径的选择发生错误,也会带来事与愿违的后果。关于民主发展的路径选择,现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不同观点的呈现,恰恰反映出了中国民主发展的现实性和未来中国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民主与法制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以下结果:第一,重要法律案讨论的过程将会越来越长,争论将会越来越激烈,有些法律案甚至不会获得通过。单从立法环节来看,这样的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但是,恰恰就是在争吵声中,中国的民主进程大大加快;第二,当公众意识到法律是一种最重要的利益分配制度的时候,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寻找自己的代言人,并且希望这些代言人能够发挥作用,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充分满足自己的愿望,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将会不断高涨;第三,法律的制定由于广泛吸收了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因而不再被少数精英分子尤其是法学精英所垄断,法律的民意基础将会大大提高,法律的执行成本和普及宣传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第四,由于法律真正成为公民普遍意志的反映,执政者的权力受到了广泛约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将会减少。

综上,立法听证会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发展的内在民主需求,只要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充分调动广大选民的积极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中国的民主政治改革将会取得越来越多的成绩,在民主改革的洪流下,中国的法制建设将会日渐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