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抓好三方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抓好三方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在当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对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前不久,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性文献,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人大代表要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我认为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二是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三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人大代表的知情权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好坏。对于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笔者建议:

一、建议在人大会开幕前一个月就将报告草案及相关材料发给各位代表,以便于代表了解情况,有足够的时间来审议报告。每年人大会,代表要听取并审议五六个重要报告,这些报告内容多、政策性强,要给代表较多的时间思考。

二、建议在闭会期间,适当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样做,不仅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而且也有利于代表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三、闭会期间,为加强人大代表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建议建立领导与代表见面的接待日制度,一个月或两个月举行一次。此外,政府领导视察工作或调研时,应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以便听取代表的意见。

关于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问题,实践中,我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建议认真对待,主动与代表和群众联系沟通,然后答复。另一种是承办单位敷衍塞责,既不调查研究,也不同代表联系沟通。一方面,作为代表要严格地按文件精神的要求和程序去办事,另一方面,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责任制,严格按处理程序办事。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办理,在承办过程中,具体承办人员要与代表联系沟通,做调查研究,严格按程序办理,确定处理意见,答复代表。

关于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问题,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除专职人员外,可根据代表的议案、建议及其专业特长,适当吸收他们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首先,在议案的处理上应加强与议案领衔代表的联系沟通;其次,邀请代表和议案的领衔代表出席委员会会议;最后,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代表,尤其是科技领域的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举行的专题研究会。实践证明,人大专门委员会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充分发挥其作用,不仅是专门委员会应认真考虑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也是衡量其开展工作是否符合民意,工作作风是否深入、细致的一个重要尺度。

人民对人大代表寄予极大的期望,作为人大代表也要认真贯彻《若干意见》,提高自身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