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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剖析材料

农村党风廉政剖析材料

近年来,承德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实施了“坚持一个主导,抓好四项工作,实现五个规范”的“145”工作法,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坚持一个主导,即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导,强化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区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村级是重心。为此,我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导,县(区)乡(镇)村各级都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将责任延伸到村级党组织,真正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使县区、乡镇、村层层有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事事抓到位的良好局面。

抓好四项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为此,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以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农村基层纪检信访工作。县区、乡镇的信访工作重点向村级延伸,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上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信访组织体系、硬件建设、服务内容、工作制度、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乡镇信访机构在组织协调、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中的作用。加强对各类问题的排查,注意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的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我市把对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实施规范化管理,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杜绝基层干部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措施。全市实行了农村财务由乡镇委托服务制,审计监督部门实行财务审接制,并逐步实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同时,积极运用承包、租赁、拍卖、有偿使用等方式,运营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增收受益。

三是以民主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站所和“百姓评村干部”工作。以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进站所、筑行风基础、为万民解难”活动,使基层站所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的原则性明显增强。以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为重点,深入开展“百姓评村干部”活动,强化了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调动了村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干事的积极性。

四是以乡镇主要领导及机关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诺廉、践廉、述廉、评廉、考廉”工作。乡镇党员干部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和廉政承诺,并对承诺落实提出具体的践廉措施,年终领导干部个人述廉,群众评廉,上级组织考廉,形成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实行五个规范,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目前,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的条件已基本成熟,针对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我们重点抓好“五个规范”:

一是组织保障规范。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组织网络,明确组织职能。乡镇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对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年度计划、季度工作安排,乡镇党委书记对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并抓好责任分解和考核工作。健全乡镇纪委组织机构,设纪委书记,配齐纪委委员,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村党支部设纪检委员,村级建立以村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小组,履行本村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参谋议事、监督检查、调解矛盾、反馈信息的职责。

二是工作内容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制度、监督上的规范化:抓好教育培训,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经常化;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乡镇、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要求的落实;抓好监督检查,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意见》中的具体监督内容。

三是工作程序规范。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程序,充分调研,发扬民主,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行,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原则、适用范围和部署要求实施;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内容、工作部署是否符合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是否做到了责任分解、任务到人,检查工作效果如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推广。

四是工作形式规范。形式和内容是辩证的统一体,只有找到适当的工作形式,才能使各项工作内容真正落在实处。为此,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工作形式,力求规范工作形式,例如,规范工作标识,规范制度展示,规范日志档案等;另外,还规范机构设置,县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村民中心等。

五是工作考核规范。与乡镇“述、评、考”廉活动、基层先进站所创建活动、“百姓评村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兑现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在实施“145”工作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处理和把握好统一领导与分工协作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和谐的关系,按照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45”工作法的实施,使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干部和基层工作的满意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145”工作法是当前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

通过实施“145”工作法,我们有三点体会: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145”工作法,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扬基层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改进基层干部的作风,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关键。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更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许多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空隙、不完善有关。“145”工作法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切实从机制和制度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具体抓手,克服了工作上的随意性,思路更加明确,工作更加具体,操作更加方便,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

第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基础。制度本身承载着一定的价值观,对人具有规范和教育作用,“145”工作法充分发挥制度的教育功能,通过制度建设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要求、统一内容、统一方法,实现了整体推进,形成了浓厚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氛围。与此同时,“145”工作法还着力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在群众中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