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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热电行业涉外审计后的税收分析

对市热电行业涉外审计后的税收分析

对市热电行业涉外审计后的税收分析

热电企业是我市的骨干企业,也是我们涉外税收的重点税源户,目前,我们分局辖管的热电企业有3户,2005年实现应税销售12.42亿元,占全市外资企业94.68亿元销售的13.12%,实现增值税0.96亿元,占全市外资企业消增两税3.16亿元收入的30.38%,实现所得税0.104亿元,占全市外资企业所得税0.33亿元收入的31.52%,可见热电企业在我市外税收入中的重要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征管和规范他们的纳税行为。今年我们选择热电行业作为涉外税务审计的对象,对辖管的3户热电企业利用分析性复核、遵行性测试、审计抽样等方法进行全面审计。,

一、三户热电企业2005年度基本概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表(1)单位:万元

单位装机容量(千瓦)销售收入应缴增值税税负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

电热废渣收入

协联热电42400071074.413633.521114.596532.587.71%6935.681040.35

华润热电12000027212.21154.22117.262378.268.6%3317.90免税第1年

新联热电150003358.098424.4086.53683.015.75%3980.20免税第1年

表(2)单位:%

单位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净利率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协联热电10.025.344.090.4814.5569.215.64

华润热电16.9212.256.230.6429.9970.1413.98

新联热电35.2533.8853.229.1517.868.2351.68

协联热电原是1999年被外资收购的市属企业,以煤泥和烟煤为主要燃料,在同一厂区有一关联的外资企业(生产柠檬酸利润较低)存在,在产品销售、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工资劳务、资产使用等方面都存在业务往来,2005年度又在原有基础上对原有设备进行扩容和新建,当年度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原因导致该企业在热电行业中利润率偏低,资产负债率偏高。

华润热电是新办港资独资企业,主要燃料是白煤烟煤为主,2005年度注册资本未完全到位,但有关联企业资金借入,并计提利息,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相比较其他2户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可信度较高。

新联热电原是江苏省灵谷化工有限公司(内资企业,在地税缴纳所得税33%

)的一个热电车间,2005年度设备被合资的新联热电收购,厂房租用,所以从开办之日起就和其关联企业灵谷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于外资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导致内资企业利润向外资企业转移,逃避少缴所得税,所以也导致利润率、流动比率等各项指标高于其他热电企业。

二、热电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

1、收入的确认不完全,有隐报、少报现象。

生产的电、热供应企业的生活福利、基建等部门使用未视同销售处理;实现销售未及时申报收入,出现滞后现象。具体表现在热电企业内部的食堂,宿舍,等生活实施使用的自发电,热;新建、扩建厂房使用自发电,都未对照《增值税条例》有关规定视同销售处理。另外,销售热,废渣未及时开票作收入,收到货款计入“应收帐款”贷方或“预收帐款”。

2、进项税金抵扣还不能严格按照规定。

外购的货物用于生活福利部门、基建部门未及时进项转出。具体表现在热电企业外购自来水生活福利部门、基建部门;外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用于“在建工程”都未对照《增值税条例》有关规定作进项转出。

3、费用列支混乱,取得票据不规范。

以办公费用的形式列支招待费。热电企业由于业务量大,招待费用在限额内不能满足其支出,购买礼品等一些招待支出以办公费用的形式在管理费中按实列支,主要表现在发票上开具办公费用,不开具购买的具体品名,有许多虽开具品名,但实际购买的物品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另外以收款收据列支各项其他费用,具体表现在财务会计凭证上把关不严,列支的小工工资、咨询费、协调费等都以白条和收款收据入帐,另外列支一些与生产无关的赞助性支出。

4、主要利用同一厂区(含相近或靠近的)的关联企业之间往来逃避税收。

热电企业同一厂区的关联企业一般是高耗能企业,在方法上主要通过其关联企业在产品销售上、资金使用上、资产使用上、劳务用工上、费用列支上转移利润,总体上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产品销售上,利用产品价格、数量来调控利润;资金使用上,利息支出由利润高或税率高的企业负担,而资金却由亏损或税率低企业使用;资产使用上,表现在如食堂,宿舍、车辆、机器设备等一些设施使用上,通过折旧、维修等方面的归属来调控利润;劳务用工上、费用列支上由于关联企业在同一厂区,或又同属同一套机构管理,费用的划分以人的主观因素为转移。

二、加强对热电企业征管的对策。

热电企业存在的上述问题情况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要有针对性,有

重点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加强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

作为税务机关应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的工作来做,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组织全方位的宣传,使纳税人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守法,树立诚信纳税的观念;并且通过片管员巡查和纳税评估对特殊的行业、特殊的企业应有针对性的辅导税收政策,使之更好地、更规范地执行税收政策。

2、加强反避税调查。

对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逃避少缴所得税的行为,通过一次检查、一次审计是不能完全解决、不能完全阻止偷避税现象的存在。例如我们通过帐证检查,我们能对关联企业货物交易的产品价格,资金使用应计的利息确定并相应地、合理地调整关联企业双方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我们对同一厂区关联企业之间劳务使用,公共设施使用,费用的归属都无法从帐面上划分清楚,所以对这类关联企业要求加强反避税调查,从日常征收管理中进行监控,杜绝利用关联企业逃避所得税的现象产生。

3、加强和地税部门的通力合作。

由于国、地税所管辖的范围不同,对关联企业双方的所得税有可能一方是地税管理、另一方是国税管理,我们在调整关联企业双方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就由于权限问题无法调整到位。例如我们上述审计的新联热电有限公司外资方所得税在国税管理,内资方所得税归地税征管,外资方由于新办企业享受所得税免税,而内资方必须缴纳33%的所得税,该企业通过关联关系将内资方的利润转移到外方,达到了总体上少缴所得税的目的。所以要加强国地税部门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加强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防止出现偷避税现象的产生,使企业按规定、规范地执行税收政策。

4、加大执法力度,促进规范核算。

首先,要加大对热电行业的征管力度,针对热电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地位,建议对热电行业实施日常监控管理;其次,要加强惩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典型户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达到涉税犯罪立案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