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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的业绩报告

财务的业绩报告

1传统利润表

首先,传统利润表在较大程度上受限于实现原则,只反映已经实现的收益,将预计可实现而暂时未实现利得置于表外,推迟到实现之时再予以报告,这会导致收益确定存在潜在的时间差。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这种预计可实现的利得很可能会变为现实,严重损害收益报告的及时性,降低收益报告的质量。

其次,传统利润表基于稳健性原则,只确认预计的损失,而不允许确认预计的收益,使利润表反映的收益内容不够完整。

再次,传统利润表是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来计量资产变动的,但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务日趋增多,这就要求在报表中计量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应在当期损益中确认有关用来避险的衍生工具上的公允价值变化或现金流量的变化,从而引出了必须解决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和报告问题,但仅靠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的传统利润表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

还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应该为: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业主投资+本期派给业主款=本期收益。传统利润表对某些已实现的持产利得和损失,未计入净收益,而是绕过利润表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从而未能更恰当地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使得当期收益报告不够全面,没有提供对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有用的全部信息。

2英、美两国业绩报告的主要特点及其比较

21英国“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的主要特点

211英国“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的主要目的是把那些在本期绕过损益表而直接通过“准备”使股东基金发生变化的与股东交易无关的项目通过该表反映,以报告企业的全部财务业绩。

212英国“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是作为一张与传统损益表同等重要的业绩报表予以呈报的,也即用传统损益表和“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共同表述一个企业的财务业绩。

213该表降低了实现原则的地位,除了反映损益表已实现、已确认的项目以外还反映未实现、未确认的项目,因此,该表使用户在评价企业财务业绩时可以考虑所有的利得和损失。

214采用大利得和大损失概念,将利得和损失列为财务报表的要素并取代了收入和费用。

22美国“全面收益表”的主要特点

221将全面收益划分为净收益和其他全面收益两大类,用公式表示为:全面收益=净收益+其他全面收益。

222全面收益的报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①与收益表合并报告,称为“收益与全面收益表”;②与收益表分开,单独编制“全面收益表”;③同产权变动表合并,即在本期产权变动部分详细揭示本期净收益和其他全面收益的组成。

223当同一种利得或损失在其他全面收益和净收益中确认两次时,要进行所谓“重分类调整”,以消除全面收益中的重复计算。比如,某项固定资产重估价确认了损益,不能在其销售时再确认一次损益。

23英美两国在业绩报告方面的比较

英国的FRS3《报告财务业绩》与美国的SFAS130《报告全面收益》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

231美国SFAS130《报告全面收益》允许将全面收益表作为注释或作为单独的第四报表或作为全面利润表的一部分;而英国将此表作为单独的第二报表,即全部以确认利得和损失表。

232美国SFAS130《报告全面收益》只涉及全面收益的报告,而不涉及全面收益的确认和计量;而英国的FRS3《报告财务业绩》包括全部财务业绩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23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C6中已将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都列作了财务报表的要素;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则在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用利得和损失取代收入和费用,也即采用大利得和大损失的概念。

3对我国的启示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英国的ASB、美国的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采取了相同的步骤,即增加企业的财务业绩报表,把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与已实现的盈利合并,共同反映一个企业的全部业绩。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现实环境下,现行利润表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同时报告全面收益又有其可取之处,其理由如下:

首先,我国现行利润表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立足于过去的事项和交易,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却违背了及时性原则;而报告全面收益可以充分揭示有关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预测性信息,增加收益报告的及时性,但对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体现得较差。

其次,我国现行利润表所反映的收益内容不够完整,容易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未计入现行利润表的收益项目操纵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报告全面收益可以更全面地反映企业财务业绩的全貌,减少企业虚报利润的空间,但是如果完全采用全面收益报表,又将使收益包括一些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增加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

再次,报告全面收益可以体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便于使用者充分了解有关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是解决金融工具会计难题的需要,但是我国目前尚未解决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和报告问题,因此,取消现行利润表,完全采用全面收益表有不妥之处。

报告全面收益是会计国际协调的需要,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但是进行国际协调也应考虑我国现状,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一些差距,有关准则制定滞后,在这种情况下,不宜取消现行利润表,完全采用全面收益表。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现实环境下改进业绩报告宜采用渐进方式,即在保留现行利润表的前提下,增加一张与之同等重要的业绩报表(这里暂称为“综合收益表”),来更有组织地列示那些已经得到确认但直接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进行报告的利得项目,其格式如下:

综合收益表

①净收益(来源于利润表末行数字)

②其他综合收益(纳税影响后)

加: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关联交易差价财产重估收益(减:损失)

③综合收益

采用现行利润表和综合收益表两张报表共同表述企业财务业绩的好处如下:①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获得更全面的收益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稳健的已实现的利润信息,或是预计未来可实现的利润信息;②增加了未实现利得项目对使用者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和公司间报表的可比性;③可以保留使用者熟悉的利润表格式,避免因报告全面收益使现行实务发生太大的改变;④从税收方面考虑,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以现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为依据的,因此保留现行利润表有利于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⑤全面收益表根据现行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加工而成,编制成本可降至最低。

当然,在我国推行综合收益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保证综合收益表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不可缺少的。我们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报表使用者目前的需要和以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注意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循序渐进地把业绩报告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