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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职能投资项目监管调研

监察职能投资项目监管调研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规模也不断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工程建设的监管越来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作为肩负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执纪依法监察职责的纪检监察部门,多年来,对项目审批和建设的监管工作进行了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为促进各种建设项目规范、高效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笔者认为必须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加强对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监管的首要工作。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一是要督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尤其要督促协调归口统一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管水平;三是要对重点工程开展执法监察,发现并纠正违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四是协助建章立制;五是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2、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监管的重要环节。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又要抓住招标投标各个重要环节,并对招投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应侧重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符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市场机制、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二是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招标的运作;三是重点监督招投标过程的关键环节,包括监督招标单位是否制定了招标计划和完善的招标程序;招标人或

评委会成员有无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标底是否做到了严格保密;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有无盖章,投标书是否当众拆封;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评委是否坚持了公正、公平、客观、择优原则;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定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有无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四是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或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

3、加强对投资审批项目的跟踪问效和后续监管工作。在以上加强事前预防,侧重完善预防机制,加强事中监督制约,突出重点环节,完善监督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事后检查和审计。一是检大建设项目安排是否公开、透明,操作程序是否民主、规范,投资安排是否公正、合理。二是查看是否进行了政务公开;三是清理银行帐户,对一些不正当收费或收费不进专户的帐户责令归并或撤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违规过程中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采取《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