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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和经费预算情况报告

部门预算和经费预算情况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和城镇园林绿化、民防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民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市场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设计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镇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镇雕塑建设。

4.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工程造价、资质认证、技术标准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

6.指导监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推广;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开发、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使用监管;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8.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管理。

10.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县林业部门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审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11.负责县城区公共停车场(站、库)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区占道、道路开挖、建筑渣土准运审批管理及消纳场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要场所和重大项目的灯饰建设规划,指导城镇天然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线规划编制;负责城市排水的行业监管工作。

12.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指导并监督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垃圾、污水处理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船舶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监管工作;负责长江干流忠县段以及次级河流的水域清漂工作;负责城市洗车场(站、点)的管理;负责忠州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13.负责民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组织指导民防工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监督管理民防系统国有资产;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

14.负责本系统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统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城市管理科、污水垃圾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民防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建设办公室;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市政园林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1354.5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城市建设管理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4.76万元,主要用于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在职职工工资、绩效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05.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的办公、邮电、差旅、物业管理、公务用车与接待等公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5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金及核定的住房公积金等。

2、单项核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101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城市运行保障的市政、环卫、园林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工具设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垃圾处理场运行、市政用水、用电、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城乡建委承担了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任务,且公园建设、长江清漂、化粪池清淘、垃圾处理设施、桥梁维护、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危旧房改造、民防建设等业务工作量大,与市城乡建委、市政委、市民防办、市园林局、市环卫局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