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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传输秩序专项治理情况报告

广电局传输秩序专项治理情况报告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州高度重视此次广播电视传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州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州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州范围内迅速开展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全州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播出机构自查情况。

全州不存在未经批准变更设立主体,变更播出机构台名、呼号,开办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出租、转让或与系统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频道频率、播出时段,擅自扩大发射机功率、变更发射台址和技术参数等行为。

二、虚假违法广告自查情况。

全州各播出机构不存在虚假医药、保健用品广告,无广告批文非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电视和广播处方药广告的行为。通过认真审查,所有播出广告手续齐全,都符合《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播出虚假广告情况。

三、网络传输秩序自查情况。

全州播出传输机构不存在违规开办频道、违规传输境外电视节目、违规传送来源非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违规插播广告、节目排序混乱等问题。

经过自查,我州未出现违规播出传输行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州将继续规范好播出传输秩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不断净化人民群众收听收视环境,推进广播电视媒体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促进我州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