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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租用办公室经费请示

解决租用办公室经费请示

我局自20**年单设以来,因无固定办公场所,一直租用华藏饭店会议室作为我局办公用房。租用时与饭店签订了租房协议,根据协议,我局租用的9间房屋约180平方米每年租费(含水、电、暖)2.7万元。由于我局新近单设,无基础、底子薄、经费紧张,无力解决办公室租费,租费拖欠至今,未向饭店交纳。为此,请求县政府研究解决办公室租费2.7万元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