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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调查报告

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调查报告

一、公司单位情况

通讯器材商行是一家主要经营手机对讲机、各类通讯器材等通讯器材的小型公司。多年来致力于将专业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带给广大用户,并使公司逐渐壮大。

二、公司目前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金管理意识薄弱

由于通讯器材商行是一家民营企业,是由一家小作坊,小商店起步,公司领导并没有进过系统的财务知识学习,所以领导者文化水平并不高,经营者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对财务会计管理的要求和作用不重视。而且,与很多民营企业的领导者一样,痴迷于自己的经验,错误地认为企业效益是靠营业额做出来的,而不是由财务管理管出来的。而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民营企业的领导者认为现金管理制度可有可无。该企业由老板娘担任出纳,掌握财政大权,只聘一个记账员记记账,这也是很多民营企业存在的弊端。

由于现金的诱惑力,现金使用的随意性、盲目性往往使现金管理不到位,缺乏控制,领导意志代替了计划,情感代替了制度,把有计划、专款专用、统筹兼顾抛在脑后,不愿意用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约束自己的手脚,以满足自己需要为管理意图,导致现金管理失控,民主理财成了形式,缺乏公开透明。

(二)现金管理盲目失控

(1)超限额、超范围支取现金较为普遍。从该单位现金支取情况看,超过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限额支取现金的现象常见。而且为了能支取现金,在现金支票用途栏中,连续以备用金、工资等名义取现,并且金额较大,有的甚至以营业款作为支取现金的用途。

(2)逃避银行监管。该单位使用账户秩序混乱,多头开户;经常通过非基本存款账户大额提取现金,并编造用现名目套取资金;大量的现金交易增加了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难度,对大量体外循环的现金难以有效监督,潜在风险较大。

(三)、民营企业财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如同我国很多民营企业一样,该企业自身的固有缺陷如一人说了算,人事政策上重忠诚、轻才能,经营管理不规范,在财会人员的任用上任人唯亲,致使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会人员对各种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财经纪律性很差,对财务管理没有一个整体系统的概念。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缺乏主动性,没有履行应负的职责,对领导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及阻止,一味地以领导意志办事。现金的随意使用,造成企业现金闲置,或因管理不善,需要资金时却因缺乏周转资金而陷入困境,更严重的是使会计信息失真。现金管理意识的淡漠,造成了现金管理制度的缺位。

(四)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虚设

由于上述问题的发生,导致制度虚设。负责审批的主管领导一心为公,内控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则正人正己;私心重的领导,自身就不受制度约束,视制度为枷锁,何谈执行和健全制度。上行下效,问题成堆。此类问题在国有企业也尤为突出。“我们通过调研访谈发现,还大部分企业并非依靠内部会计控制来进行授权审批,而主要依靠‘一支笔’进行审批。企业经理人拥有较大的审批自主权,对大额资金的审批可以越过集体商议的程序。在内部控制方面,企业更相信人的作用,而忽视制度的作用。

三、现金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滥用权力是现金管理失控的根本原因

由于领导不懂管理,也不学管理,目光短浅,使之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缺乏统筹兼顾,长远打算。不了解现金管理的实际情况,不从单位存在的实际经济问题入手,而是想当然地靠经验,靠主观意志进行资金管理,使资金管理带有一种极端情绪化的倾向。不是视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现金的使用,而是根据个人好恶使用现金,导致该用的地方用不上,不该用的地方胡乱投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个人的利益。

在中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单位一把手是唯一说了算的人,他集人权,财权等多种权利于一身,形成了明显的“一把手经济”。单位副职被表面现象和形式所迷惑,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甚了解,也不便插手过问财务管理问题。在名利诱惑下,为利益所动,领导班子内部争权夺利,围绕财务审批权闹不团结。甚至有的领导不懂管理,也不学管理,对成本核算知之甚少,却死死抓住单位的财权不放,致使有的企业竟把收入当成利润支配享用。“虚假利润”导致数字出政绩,数字升官,然后出现钱能通神的“神奇效应”,于是钱就成了某些人捞取好处的媒介和桥梁。

(二)监督乏力导致现金管理漏洞百出

一些人遵循有权就有钱,有钱就有权的为官之道,置财经法规制度不顾,老子天下第一,把国家的事业、人民的事业经营成家天下,巧取豪夺,不择手段,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利益。对别人严,对自己宽,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占了上风,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给自己兴业办厂,盈了是自己的,亏了是企业的,企业的钱对自己是咋花都有理。有了制度不落实,甚至就没制度,对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扎实,监督不力等情况普遍存在;惟我独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按我意图办,就让你分流下岗。为了工作,为了生存,一些人不得不在权力面前、制度面前低头,甚至同流合污;很少有人对一言九鼎的人说“不”;再加上“官官相护”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使得许多官员造成巨额损失后无人追究其责任,可以顺理成章地异地继续做官。更有甚者,一些贪官携巨款外逃,用公款进出豪赌、用公款做生意、炒股,移居国外才真相大白。这些都充分说明财务管理制度缺失,监控乏力,让失职的人轻易逃脱道德的谴责、制度的处罚和法律的制裁。

四、加强现金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银行现金管理,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现金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变过去被动的、机构的“卡”和“堵”为主动的、灵活的“引”和“疏”,并摸索出一套以管理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的有效做法。加强账户管理,实施重点监督,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账户使用情况大检查,核销一部分不合理使用的账户。.提高储蓄账户大额取现的使用成本。对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取实行收费制度,提高我国大额现金使用成本。规定大额取现收费标准,取现量越大收费越高,从而积极引导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减少大额现金的需求量,降低金融机构一线人员的工作量,使金融机构人员的精力转移到规范现金支付上来。调整结算起点现金限额,限制以备用金用途取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结算起点现金限额为100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1000元的取现金额已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为此,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目前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个体户之间的贸易交易,多采用现金支付。而开户单位以备用金名义取现,掩盖了现金的真正用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金融机构现金收支月统计表的真实性,从而影响到宏观经济金融分析。

(二)企业要多方面多渠道地加强现金管理

1.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现金管理。民营企业一般受业主一个人支配或几人支配,从对管理的重视程度等方面讲,都不愿意建立严格的控制或不遵守业主自己建立的控制,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自身的固有缺陷如一人说了算,人事政策上重忠诚、轻才能,现金管理不规范。企业应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授予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批准权限,赋予相应的责任。不经合法授权,任何人不能审批;有批准权的人,只能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事,不得越权批准。保证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流量。很多民营企业都有一个比较片面的资金成本观念,就是认为钱放在账户上不生钱。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水平,企业一旦账户上有点多余的钱,就想到处投资,实现钱生钱的目标。实际上,对于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讲,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储备(包括合理比例的股票、短期债券等类现金资产),对于维护企业总体效益目标及财务安全性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因此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储备是非常必要的。此外,还要注意处理好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三者之间的关系,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来源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追求目标(指生产经营类企业)。一个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产生正常的现金流量,而是依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来支持成长和发展的企业,其最终将会受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抛弃。

3.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保持良性现金流量。近年来,很多民营企业陷入经营流动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现在有些企业对流通资金和营运资金(包括存货、应收账款或者现金流量)的管理很弱,企业所设定的目标多是资产总额、营业额、没有关注到良性现金流量问题,没有强调现金流量的重要性。很多时候企业比较强调财务方面的指标,所追求的是资产总额(总资产),或者是销售额,没有从企业管理方面设立一些目标,比如应收账款的回收期,存货、应收账款总体的回收期到底要多久,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现金流量的管理方面有一个缺口,没有很好地管理好现金流量,最终导致了不良现金流量。

4.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民营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是现金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对企业新聘的会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会计法》,要求企业新聘的会计工作者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2)根据规模,规定民营企业必须聘请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的下限。(3)企业新聘的会计人员应报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合格者的资料存档管理。另外可依托会计师事务所、高校或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定期举办会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能力。

(三)尽快完善现金管理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现行的会计法律规范,没有专门考虑民营企业的特点,很多财务法规本身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对民营企业会计行为而言,缺少针对性强的、统一的法律依据,导致民营企业会计行为随意性大。立法机关应该在新《会计法》的基础上,通过修订《统计法》、《审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法规,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适用于我国民营企业的、统一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民营企业法人会计资料不实、不合法所对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减少会计行为的随意性。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对我国社会现金流转的模式进行重新设计,并在此基础上清理和完善相关制度,其中核心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财经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使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