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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交通整治通知

县域乡村交通整治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我县镇七里沟村发生一起农用车与两轮摩托车意外相撞交通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我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充分暴露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淡薄,各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得不实,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在路面管控方面存在较大疏漏。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决定,从起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㈠运输企业方面

检查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检、二级维护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人员准驾资格与所驾车型是否相符;三品检查、出站登记等站场管理是否到位;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㈡路面管控方面

1、辖区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点是否认真落实24小时执勤制度,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是否实行“六必查”。

2、农村公路行驶的二轮(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自卸车等车辆行驶及营运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按期进行保养、年检、缴纳交强险;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超载、超员和超速现象。

3、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准驾资格,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载人、车辆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㈢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各镇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辖区内镇、村公路是否存在乱堆乱放现象;是否存在危桥险路,危险路段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到位,是否采取整治措施;交叉路口是否存在视线盲区;滑坡塌方路段是否及时清理、加固。

2、各镇公路治超措施落实情况:辖区砂场、货物集散地等重点单位源头治超及路面治超措施是否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健同志担任,成员由经贸局、国土局、交通局、安监局、文旅局、交警队、运管所、农管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具体负责本次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冯建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检查组:

第一组:牵头部门交通局,成员单位安监局、交警队、运管所、农管局,主要检查镇。

第二组:牵头部门安监局,成员单位经贸局、国土局、交警队、农管局,主要检查镇。

第三组:牵头部门交警队,成员单位安监局、运管所、农管局,主要检查镇。

第四组:牵头部门农管局,成员单位文旅局、安监局、交警队、运管所,主要检查镇。

第五组:牵头部门县政府督查室,成员单位安监局、交警队、运管所、农管局,主要检查镇。

三、工作步骤

这次检查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各检查组对各镇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各检查组向县政府专题汇报检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县政府通报有关结果,对相关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农村公路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农村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各镇于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各检查组于将所检查镇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局)存档备查。

㈡坚持边查边改。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大对路面、车辆、驾驶员查纠治违力度,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坚决进行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

㈢加强宣传教育。各镇、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组装安全宣传车、展示交通事故案例、放映宣传教育片、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针对本辖区农村道路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结合典型案例,对农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㈣严格责任追究。交警、运管、路政要严格执法,强化路面管控,对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和驾驶人员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坚持实行“两个坚决一个一律”:该扣留的坚决扣留,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处罚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对本次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中责任落得不实、措施不到位、行动不力的镇,将予以全县通报,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