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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粮食产量调查通知

县内粮食产量调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粮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各级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对于促进粮食稳产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面向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市)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性、指向性越来越强,迫切需要准确的县级粮食产量数据作为宏观调控和指导工作的依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年开始在县建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获得粮食产量数据。经国家统计局核准后的粮食产量数据,为各级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并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的安排,本次调查采取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牵头,会同县统计局组织有关的统计站和抽中村(居)开展调查的工作机制。主要任务是确定以县为总体的抽样框,按照规定的方法抽取调查小区,认真进行粮食作物的预产和实产调查,用于推算全县的粮食产量数据。为确保这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粮食生产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真实掌握我县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为各级制定有利于粮食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翔实的依据,对促进我县粮食生产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粮食产品的需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开展抽样调查是一种科学的统计方法,是提高粮食产量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选择。各级要充分认识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调查方案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方法科学、操作规范。上级统计部门给我县抽选的调查点是以上一次农业普查资料作为抽样框,直接抽选行政村。通过对这些行政村粮食生产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推算出全县粮食生产的总体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抽中村(居)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能随便调换调查村、小区或调查户。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调查数据的现象发生,以保证调查网点的代表性,从而真实反映我县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全力以赴做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我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涉及调查点、调查户较多,入户调查、实割实测、报表审核、录入等工作量较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作为调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县统计局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从政策、市场、生产、科技、气象、自然灾害等方面分析粮食生产形势,切实搞准粮食数据。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要认真做好对抽中村(居)调查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主要数据的审核、录入和上报。为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对辅助调查员要给予一定的务工补贴;各有关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安排统计站人员经常到调查点进行指导并给予调查员适当补贴;抽中村(居)委会要负责解决调查员的交通费等实际困难,并且给调查员安排一定的时间入户调查、上报调查表;辅助调查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规定时间内深入农户调查种植面积,实割实测阶段要按照《样本草图》到指定的地块、指定的地点收取粮食样本,按照要求单独保管、单打单晒,取得第一手资料,填写登记好台账,按时到调查队报送调查表。

四、加强对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

这次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样本量大、调查时间相对集中、涉及面广、调查任务十分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好经费等保障措施;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要全力以赴,抽调得力人员,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通力配合,协调解决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我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