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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纠纷清查化解通知

灾后纠纷清查化解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早时,今年第10号台风“达维”影响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防灾救灾,全力抗灾自救,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但由于台风强度大、降雨集中,在全县造成了较大损失,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为全力做好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抗灾自救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努力夺取救灾减灾工作新胜利,特通知如下:

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成立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和参与灾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从群众工作、加强和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到群众中,积极参加灾后重建,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化解因灾害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干部的抗灾互救意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的作用,调动每名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灾后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将因树木倒伏而砸倒或损坏邻里房屋、造成人身伤害、财产赔偿纠纷等问题作为重点,深入排查,确保横到边、纵到沿,不留死角。

二、要分类施治,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调解的难易程度、问题性质等分类登记建帐,逐一制定化解措施、明确化解责任人,尽快化解。对需要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利益诉求。对化解有难度的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报,第一时间掌控局面,确保不出问题。对择机故意外出上访的老户、非正常上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分子,要加大管控力度,防止在灾后重建期间借机滋事闹事。要结合受灾实际,对灾后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给予援助和困难帮扶,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在化解灾后矛盾纠纷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打桩结网”、“流动调解室”等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全力加强法律宣传和服务工作。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司法部门和广大基层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主动为群众当好法律参谋,深入灾区群众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深入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认识因灾害引发纠纷的特殊性,坚持诚实守信、互谅互让,依法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