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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局严明纪律通知

区监察局严明纪律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解放思想、优化环境、推进落实”活动的意见》,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十三届区委第二次常委会议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当前,少数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性较差,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不高,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随意离岗空岗现象,个别的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炒股、聊天、玩游戏。这些现象,严重影响机关形象,损害全区发展环境,影响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执行有力,做到令行禁止。

1、严格考勤制度。所有党政机关在职人员都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安排好顶岗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

2、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看小说、观球赛、炒股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

3、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问题,不得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4、严禁在工作日中午或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中午饮酒,各级党员干部,包括村居(社区)党员干部均要签订工作日中午禁酒承诺书。

二、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落实整改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纪律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约措施,确保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针对迟到、早退、上班聊天炒股玩游戏及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整改落实。

2、切实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抓工作纪律的措施、制度,以严格的制度保障各项纪律的贯彻落实。

3、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加强纪律性是抓好各项工作实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前提和保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整治“庸、懒、散”等不良行为,优化机关形象。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区纪委、监察局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查处投诉案件。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玩游戏、中午饮酒等为重点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1、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当事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开曝光。

2、年度内发生违反工作纪律行为3人次以上的(含3人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说明情况并报整改意见,由区纪委、监察局跟踪督办。

3、违反工作纪律被明查暗访发现或因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被投诉查实的,在本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给予所在单位扣分,一人次扣0.1分,二人次扣0.5分,三人次以上每人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