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增强市政网站监管通知

增强市政网站监管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的重要载体,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总理专题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级党委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要求,统一规范政府网站域名,逐步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部门网站为子站的网站集群。要优化工作流程,整合网站资源,切实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和覆盖率,降低行政成本,努力推动电子政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检查,切实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错死链接等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网站链接是否由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是否有栏目内容为空的情况;网站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是否齐全;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履行职责是否明确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理好的网站或栏目,对承办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仍不能按要求更新的要果断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服务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严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在门户网站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工作。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回应,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要认真办理好网站留言,及时回复结果;要提倡县(区)及部门负责同志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就热点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各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主动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应相关电子文档,并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行。

四、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网站管理、安全评估、内容保障、日常巡检、应急预案等配套制度,努力构建网站长效管理机制。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单位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陆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情。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网、管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