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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评价整改通知

政风行风评价整改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海渔〔2012〕72号)文件精神,月份至月份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落实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此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整改落实阶段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和“进百村入千企访万户”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总结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整改方案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保整改方案重点突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并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公布。市局评议办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组织安排抽查和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切实进行整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整改,在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逐步解决,限期整改;对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做到群众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有答复。要通过印发文件和简报、发放反馈意见表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要落实整改回访制度,逐一回复当事人或提交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并通过电话回访、发放整改工作回访表、召开恳谈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和满意度。

3、抓好选题评议。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讲清打击湄洲岛附近海域非法采砂行为是当前海洋与渔业系统最突出的问题,亟待及时有效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推进有序。

4、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行政行为,努力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在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全面建立运转协调、办事高效、行为规范、作风扎实、廉洁自律的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

5、报告有关情况。各单位要把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汇总小结,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1日前报送市局评议办。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有序进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各级评议办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整改有序进行。

2、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落实整改。要坚持领导带动和群众推动相结合。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整改,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要积极依靠基层和群众帮助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和反馈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

3、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规章制度作用,严格依照制度管理,按照制度办事。

4、及时总结经验,搞好典型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开展行评工作的经验,在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创造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亮点”,提高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行评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关注当前正在进行的打击湄洲岛附近海域非法采砂行为的选题评议工作,积极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海洋与渔业部门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切实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维护海洋正常的开发秩序,促进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全面推、整体上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宣传,反映出海洋与渔业部门诚信为民、求真务实、服务发展的良好精神面貌以及勤政高效、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