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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养老院建构方案

虚拟养老院建构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十个方面28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14号)文件和县政府年月日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建立县虚拟养老院,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按照‘小块起步,逐步建成’的原则,在城关镇社区中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养老模式,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的精神,加快构建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照料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六个老有”目标。为切实加强虚拟养老院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建立完善规范的服务运行机制、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保障,根据《市虚拟养老院建设验收标准》,特制定虚拟养老院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实现和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为目的,逐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积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降低政府养老成本,减轻子女养老负担,逐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虚拟养老模式,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深化社区服务,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得到全面保障。一是老年人自愿申请加入的原则;二是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四是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多样性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公益性岗位与加盟企业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和分类

虚拟养老院服务对象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老年人。按A、B、C三个层次为老年人提供分类服务。A类: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重度残疾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困难“空巢”、“失能”老人。B类: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省市县离退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县级以上模范和光荣称号老人,重点优抚对象,正高级以上职称老专家等。C类:自身有养老能力且有参加虚拟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

四、服务内容

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项目,应当最大限度地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老有所养

主要通过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服务,家政便民,精神慰藉,法律咨询、援助等为主,实现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服务。

(二)老有所医

主要通过对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陪护照料,大病救助,建立健康档案,举办健康保健讲座等为主,实现老年人的居家医疗服务。

(三)老有所为

主要通过对老年人建立人才信息库资源,以开展“银龄行动”为载体,发挥一技之长,参与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实践活动。

(四)老有所教

主要通过对老年人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老年人权益的自我维护能力。开展传授有关文化知识,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开展面向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艺术、护理、健身等专业知识兴趣教育,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五)老有所学

主要通过开办各级老年大学和举办各种老年知识讲座等活动,使老年人不断学习掌握一些新知识和新技能,实现老年人“以学促为”和“学为结合”的目的,更加体现老年人的人生价值。

(六)老有所乐

主要通过对老年人开展的文化、体育服务等活动,培养老年人健康文明的兴趣爱好,充实生活,陶冶情操,丰富人生。

五、服务程序

(一)申请、审核、审批

1.社区初审。由本人或家属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或《个人有偿服务对象申请表》,社区在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并公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对经初审合格的,报乡镇审核。

2.乡镇审核。乡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采取入户调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收到乡镇审核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符合无偿、低偿服务的申请人,发给服务券;对不符合的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答复。

(二)无偿、低偿、有偿服务

1.无偿服务: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困难“空巢”、“失能”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按标准给予一定服务补贴。

2.低偿服务: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省市县离退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县级以上模范和光荣称号老人,重点优抚对象,正高级以上职称老专家等,按一定标准给予服务补贴。

3.有偿服务:有经济收入,需要提供服务的老人,按市场服务价格给予20%优惠。

4.志愿者服务:乡镇、社区应当积极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建立低龄老人义工服务制度,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县虚拟养老院,内设接待服务中心、呼叫指挥中心、加盟企业管理中心,招聘、培训虚拟养老院服务人员。城关镇成立工作指导小组,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和考核评估,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落实服务职责。城关镇指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社区协助配合虚拟养老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县虚拟养老院、镇工作指导小组要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订工作具体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职责和措施。

3.摸清底数,建档立卡。认真开展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老年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特别是要掌握各种特殊对象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起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档案、志愿者登记表(服务人员)及上门服务记录等台账确定服务对象。同时在对需要服务老年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联系电话、子女联系方式作详细登记,制成小册子,便于及时联系,并推出爱心联系卡。

(二)实施阶段

1.配好服务站管理人员,组建服务人员队伍,研究确定各类重点对象的具体服务项目。

2.征集加盟企业,考察确定加盟企业。协调各种为老服务政策的落实,确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人员备案管理,确定服务项目标准价格。

3.招募志愿者和义工,成立志愿者队伍和义工队伍。

4.分类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提供相应不同的服务。组织“4050”“零就业”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人提供“定人、定点、定时”探视服务,签订居家服务协议,制定相关制度。

(三)总结阶段

各单位对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的基本做法和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在结合实际工作实践的前提下,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完善。接受市委、市政府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虚拟养老院建设是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是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明确目标,确保虚拟养老院建设任务按期完成。为此,县上成立虚拟养老院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虚拟养老院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等相关工作。

县虚拟养老院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

有关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

(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虚拟养老院建设任务由城关镇政府具体负责,要按照虚拟养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建设资金,按照任务、内容、标准、进度、时限等积极推进,确保虚拟养老院建设任务在月底前全面落实。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虚拟养老院建设要建立完善的各类服务内容、制度、标准和考评制度,规范运行,严格管理。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将加盟企业注册为民办非盈利企业性质;对设置服务性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社保补贴由县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