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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议案问题思考

人大代表提议案问题思考

提议案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民主与法制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大在人民群众中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代表提议案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但从近年的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不少议案来看,议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如何提高代表议案的质量,充分行使权利,反映群众呼声和热点、难点问题。我认为,人大代表在提议案时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注意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事前的调查研究是提高议案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代表们虽然工作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但由于活动范围有限,接触面不广,这就需要代表有目的地开展调查研究,以弥补自身的不足。代表应该深入到基础和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心声,真正摸清群众在想什么,要求自己为他们说什么,盼望政府为他们做什么。另外,一个好的议案除了把握立意外;还要有明确、充分、具体的案由、案据和解决方案。因此,代表在选好议案的题目后,还要围绕这一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不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案据贫乏或没有说服力,提出的解决办法不够全面或准确,则该议案的质量就不会高,在办理上也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代表们不能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应该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再考虑通过议案形式反映出来。

二、要具有全面性。所提议案必须牢牢把握本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有纵观大局的眼界,知晓大局的能力,不仅要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大局,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准备把握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结合点及切入点,处觉做到想问题、办事情顾全大局,服从大局,保证大局,从本行政区域的大局来提议案。对于反映的一些局部具体问题,如果在代表大会中提出,一般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为妥,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办理和答复。

三、要有合法性、可行性。合法性指所提的议案在内容上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能违背法、法规的要求。它是提议案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议案是交给“一府两院”办理答复的,其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仅让办理单位处于尴尬的境地,而且大大削弱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影响力。可行性是指提议案要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共同认知的正常标准,具有办理的可行性,没有超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和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没有超过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等。一旦代表所提议案超出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和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可通过其他渠道,如通过上一级人大代表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反映。

四、要具有客观公正性。代表在提议案时要真正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公正无私,坚持原则,客观地反映本地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和意愿,不能为五已之利而滥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如申请经济建设项目,增加劳动工资等均不宜作为议案提出。有些代表提出的问题虽说是客观和准确的,确实也需解决,但是在提解决的方案和办法时,不够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如有的建议提出解决学校的噪音问题,提出的措施首先不是如何进行整治,而是要求学校直接搬迁。这样的议案和建议在办理中不好操作,如要求一味搬迁,不仅成本高,不符合实际,而学生的上学将又针成为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