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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职能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

发挥人大职能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妇女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妇女参政的人数逐年增多,参政议政意识也越来越强,发挥作用越来越大,但与实际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提高妇女的参政水平,仍是党和人民关注和努力争取的目标。原创: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构,理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提高妇女权力,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下面,结合我县实际,就发挥人大职能,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谈几点看ā

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宣传,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宣传,是创造舆论环境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从目前来看,社会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识和宣传的深度、广度都是不够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做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明确阐述了妇女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为此,我们通过新闻媒介以及教育、宣传阵地,广泛传播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从而摒弃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克服不利于妇女成长的各种偏见和习惯势力,使实现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口号,真正成为国家的法律规范,政府的行政责任,社会的共同认识,人们的自觉行动。向社会宣传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巨大贡献,宣传男女人格平等、社会价值平等、社会权利平等观念,引导社会舆论朝着有利于妇女成长的方向发展,消除了人们的偏面观念,深化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认识。

二、完善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优秀妇女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现在许多单位和部门,在吸纳女性上学、就业和选拔人才上,不同程度地出现对男女不能等同对待的现象,从而使平等的竞争变成不平等的竞争。因此,社会应当创造一种男女平等竞争,以劳动成果、贡献大小、素质高低为客观标准的竞争环境,为妇女发展提供均等的机会。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就是提高妇女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必须进一步得到加强。为此,我们积极建议县委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妇女干部工作,定期不定期会听取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对全县妇女干部培养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各种困难,并研究制定了全县妇女干部发展规划,对比较优秀的妇女干部加强培养,优先提拔重用。通过县、乡党校加强对县、乡、村女干部的培训,并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各类妇女典型,树立样板,带动全县妇女干部工作的开展,发展女党员工作,制定了倾斜政策,做到制定计划时妇女优先、培养措施上优先、在发展上优先。目前,我县妇女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的比例达,;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妇女干部人数和比例与过去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积极优先推荐选拔女代表,努力提高女代表的比例,促进和支持妇女参政议政,使女人大代表在全县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达到,保证了妇女在权力机关的应有地位,使广大妇女的呼声真正能反映到人民代表大会上,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得到明显加强。目前,全县现有县级人大代表人,其中女代表人,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其中女委员人。

三、充分发挥女代表作用,引导妇女代表投身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提高妇女的参与程度,原创:才能显现妇女对社会的推动作用。为此,我们从落实基本国策的高度,积极引导妇女代表投身建设小康的伟大实践,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综合水平,体现妇女的主体性地位。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女人大代表制度,要求每名成员联系名女人大代表,定期走访,征求意见,帮助妇女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积极帮助女人大代表提供致富信息,引技术、引资金。近年来,县人大共为妇女代表解决难题多个,提供致富信息多条,帮扶资金多万元。广大女代表不负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献言献策,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落实,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实践证明,国家颁布的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有效地保证、促进了妇女发展,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未来的社会民主与法制逐步健全完善,更需要我们加强对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为此,我们每年都把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项性法律法规检查放在首位,通过听汇报、走访、召开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庄及有关单位加强对《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有关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女工比较集中的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相应措施,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妇女的各项权利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县人大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