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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整治活动方案

压力容器整治活动方案

一、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锅检所:主要负责检验检测、综合协调、收费、普查登记和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等工作。下设三个专业组。

1、检验检测组下设三个小组:主要负责检验检测和出具检验报告。

2、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收费和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3、培训组:主要负责操作工培训班有关事宜。

(二)稽查大队:对辖区内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指令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安监科:负责综合协调,发放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

(四)督查办:负责现场督查各部门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当天督查工作小结和通报。

(五)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对全市范围内使用的压力容器逐台进行登记,对无铭牌、无制造厂家、无安全技术档案的“黑设备”和自制设备,要求停止使用,自行拆除,清理出设备使用现场;第二步,集中力量对有用陈旧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第三步,集中对安全技术资料齐全的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第四步,对停用设备进行专项整治。对停产企业的设备凡暂停使用半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必须到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启用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一个月,使用单位应向新密市质监局写出书面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检验项目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压力容器的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内外部检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厚度测定、硬度测试、内外部表面探伤和管接头部位探伤以及安全附件检测。

四、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原则按文件收取,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按照整治领导小组意见,实行以下收费标准:

1、容器台件数在5台以下者,按规定标准收取。

2、容器台件数在6—10台者,按规定标准降10%收取。

3、容器台件数在11—15台者,按规定标准降20%收取。

4、容器台件数在16台以上者,按规定标准降30%收取。

5、安全附件的检测按规定标准收取。

五、技术力量组织

为保证检验检测的质量效果,出具客观公正的检验检测报告,因我局技术力量薄弱,特申请市局委派4名具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配以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给予技术支持和援助,我局锅检所给予全力配合。

六、带队领导及时间安排

为搞好这次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局领导实行现场坐镇指挥,局长徐流峰为总指挥,其他领导为现场指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次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狠抓落实,不搞形势,不走过场,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因工作安排不到位,检验检测、安全监察不到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各部门要按照分工,积极合作,有效配合。按照方案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联动优势,使本次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听从领导,服从指挥,自觉遵守组织纪律,要在局领导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分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锅检所在配合市局检验检测过程中,要按照检验检测要求,逐项进行。对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设备要登记注册,并按程序及时将安全技术档案提交安监科,由安监科向市局申请办理使用证;对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要于次日上午及时报安监科,由安监科通知稽查大队进行依法处理。

5、锅检所在做好配合市局对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检测的同时,对锅炉没有检验检测的,组织进行检验检测。

6、稽查大队在全面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无铭牌、无制造厂家、无安全技术资料的“黑设备”、自制设备和经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要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采取取缔、行政处罚等措施。

7、督查办要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活动结束后写出督查报告,对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工作不积极主动,相互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扣分。

8、在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安监科,活动结束后安监科要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