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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作意见

交通运输工作意见

一、抓好项目建设,完成规划目标

(一)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奋力推进县城客运总站建设,实现主体工程封顶断水。加快推进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县乡道技术等级。同时,快速推进三中心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南阳快速通道的收费许可,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二)快速推进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

计划新建农村通畅公路123公里、农村自建公路149公里、泥结石公路381公里、林区产业路346公里、桥梁25座,实现公路通社率100%。

(三)全面完成一体化建设任务。

到年底,全县高速路、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网总规模超过3500公里,面积密度达到394.1公里/百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63.64公里/万人。所有通乡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全面实现村村通等级路,实现乡乡有等级客运站和快运收货点、村村有农村客运简易站点或招呼站,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基本形成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性次级综合交通枢纽,城乡公共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四)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系统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全面研判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确定交通运输发展目标、重点建设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储备。

二、强化市场监管,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运输市场管理。

加强和改进对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维修、驾培等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从业行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应用绿色节能车、船,推广公路节能减排新技术。

(二)推进城市运力管理提升。

继续优化公交线路,规范出租车与社区巴士的科学运行,加强公共自行车管理,多方式满足群众出行,为人力三轮车退出市场奠定基础。同时,致力于发展农村客运,将县十八个乡镇划分为六个片区三个环线,新投放农村客运车辆200余辆,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力争实现建制村通车率100%。

(三)深入推进治超工作。

全面贯彻治超条例,按照治超工作部署,加强监管和巡查。加大检测站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公路“双超”治理力度;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公路路产路权,严格控制公路上打场晒粮,树立良好的公路形象。

(四)提升公路养护水平。

提高养护人员的业务知识,开展养护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养护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劳务外包公司的管理,完善管养体制,提升公路养护水平,圆满完成县乡道的养护任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

做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加强《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开展法制培训以及警示教育。

(二)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

继续简政放权,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下放、授权、委托等管理方式调整,进一步理顺权责,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下放事项的后续监管和指导,防止出现真空。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执法形象和“四统一”建设,组织实施好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继续开展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四、创新行业管理,加强交通安全质量监管

(一)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危化运输、公路施工等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到领导、责任、措施、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坚持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坚持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推进施工标准化,促进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高度融合。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强化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积极推进三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指挥调度、应急管理、数据集成、资源整合、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等六大主体功能。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应急运输保障。加强各类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践行为民宗旨,加强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一)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效能建设督查问责力度,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正把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二)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和改进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继续开展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选派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重点项目、信访维稳等一线挂职锻炼。继续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三)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继续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对计划及建设程序、设计变更、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和廉政建设等监督职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打造“干净干事、干事干净”的廉洁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