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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针对秸秆提出利用意见

市区针对秸秆提出利用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州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是传统农业大市,拥有耕地659万亩,其中稻麦种植(复种)面积750万亩,年产秸秆300多万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仍有一定数量的秸秆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相当一部分被焚烧或废弃,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为进一步加大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资金支持力度、科技开发力度和领导组织力度,多措并举,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45%以上,其中市区(宿豫、宿城、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和重点道路沿线达到80%。到201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5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把城市周边和主要道路沿线的乡(镇)作为重点区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确保城市空气质量。同时,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导,不断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当地生产条件和群众习惯,选择不同的利用模式。既可以直接还田、过腹还田,也可以搞秸秆沼气、集中堆沤,以及利用秸秆进行发电、制作建材等深加工,因地制宜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与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

3.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宣传,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4.疏堵结合,多策并举。切实加大禁烧工作力度,以禁烧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采取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四、主要途径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六项工程:

1.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各地要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包括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要突出抓好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鼓励更多农民购买反转灭茬机和大型农机具,引导现有不具备灭茬条件的农机具增添设备,确保符合秸秆全量还田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坚持把农机合作社作为秸秆全量还田的实施主体,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探索秸秆还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不断提高秸秆还田的组织化程度。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规划布局、项目申报争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机械化全量还田的补贴力度,减少农民还田费用。

2.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一是积极推进秸秆发电。到2013年,全市生物质发电厂年利用秸秆达60万吨;到“十二五”末,全市生物质发电厂年利用秸秆达80万吨。加大对中节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江国信(泗阳)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和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秸秆焚烧发电工程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三家生物质能发电厂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转运网络,今年5月31日前,各县区(含开发区、园区、新城,下同)帮助上述各企业新建占地20亩的草场不少于20个,新购买打捆机不少于50台。有关县区要组织乡镇主动与三家公司对接服务,建立秸秆供应基地和直供渠道,确保今年三家公司的秸秆使用量占生物质能发电燃料总量的50%以上。加快推进在建的泗洪嘉豪生物质发电厂和沭阳光大生物质发电厂建设,使秸秆发电工程成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渠道。二是积极推进秸秆气化。到2013年,全市秸秆气化和沼气工程消耗秸秆3万吨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秸秆气化和沼气工程年消耗秸秆8万吨以上。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及项目资金支持,对原有的户用沼气池进行技术改造,成为以使用秸秆为原料的沼气池。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口较为稠密区域,加快推进秸秆气化站建设,每年新增秸秆集中式气化站10家。三是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秸秆固化和炭化项目。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和能人大户利用资源优势,领办、创办各种类型的秸秆固化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各县区每年要新建2个以上秸秆固化和炭化项目。

3.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工程。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重点发展利用秸秆加工新型板材、新型建材、工程草毯、化学化工等,到2013年,全市工业原料转化秸秆达3万吨;到“十二五”末,力争达到年转化6万吨秸秆的工业化生产规模。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帮助更多农民进行草帽、草包、草帘、草篮和壁画等工艺品的编织加工,逐步培育秸秆编织专业村、专业组和专业大户。至“十二五”末,全市发展2万名农村富余人员参与秸秆手工艺品项目,年利用秸秆4万吨以上。

4.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大力发展奶牛产业、肉牛养殖和羊、兔、鹅等食草畜禽产业,加快秸秆的氨化、青贮、微贮、揉搓丝化等技术,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规模化养殖场要按照每头奶牛10吨、肉牛6吨青贮量,做到足额青贮。

5.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大力发展蘑菇、草菇等以秸秆为主要基料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使其逐步成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至“十二五”末,全市食用菌栽培面积稳定在3亿平方尺以上,年转化秸秆40万吨以上。积极探索利用秸秆作为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不断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比重。

6.秸秆集中化储运工程。积极培育从事秸秆收储转运的农民经纪人,不断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畅通秸秆输出渠道。积极鼓励基层村组干部、能人大户因地制宜建设草场,购买打捆机和运输设备,从事秸秆转运工作。加快秸秆集中堆放点建设,今年,全市所有有秸秆的行政村要在5月31日前至少建设2个10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放草场,做到有序、整洁地堆放秸秆。

五、政策措施

(一)秸秆综合利用措施

1.对各类利用秸秆的工业企业及加工项目,优先向上级申报争取扶持;免收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地方行政性规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电费争取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收取。扶贫小额贷款向此类企业倾斜。银行信贷及担保机构在担保上给予扶持。

2.对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规模较大的企业,各县区要按照企业实际利用本市秸秆数量给予一定奖励。

3.对主要以秸秆为基料生产食用菌且规模在20万平方尺以上的,由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4.对供气农户500户以上的秸秆气化站,除享受省补政策外,县区财政再一次性给予一定建设费补贴。

5.对年消耗秸秆50吨以上的畜禽集中养殖区,县区财政要给予秸秆青贮补贴。

6.对新发展的秸秆沼气农户,在省常规沼气池补贴标准基础上,由县区财政给予每户一定数额的补贴。

(二)秸秆收储和销售措施

1.对达到有不低于15亩的秸秆集中堆放场、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管护用房、有占草场面积5%以上的防火水池或水沟、有制块设备、有监控设施、有专用变压器等“六有”标准的秸秆收储加工场,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由县区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占地在15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放场,由县区按实际用地一次性给予一定补贴。

2.对秸秆收储堆场和秸秆收储经纪人当年收集堆存秸秆数量和销售本市秸秆达1000吨以上的,县区应对其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兴办各类草场的,县区要协调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并由县区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4.对市域范围内运输秸秆及其加工产品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在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予以扶持,免收过路过桥费。

(三)秸秆还田措施

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2〕106号)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执行。

(四)农机购置措施

按市农机局年度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科技研发措施

对各地、各部门成立的秸秆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参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补助政策,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并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扶持。

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的奖励补贴政策。

六、组织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门机构,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发改、农机、财政、环保、经信、科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督查、考核、奖励等工作,并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全面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

2.落实工作职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各县区、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地都要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机、财政、税务、环保、科技、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尽职尽责,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4.强化督查考核。此项工作由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综禁办负责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农机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抓好宣传培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营造秸秆转化利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典型带动等多种形式促进技术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