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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执法宣教实施意见

计生委执法宣教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基础、抓重点、求突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运用“一票否决”手段,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基础工作,确保“保一创优”。

二、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5.5‰以内,政策性生育率达85%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实现当年征收率达60%以上,历年征收率达40%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有所改善,免费节育措施全面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的突破,流动人口管理有新的进展,行政执法有新的起色,确保实现“保一创优”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综合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严格考核。坚持实行党委政府对村居、党委政府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计生办对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村居计生专干,“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压驱动,形成合力;二是加强指导。镇计生办要加大对村居计生专干的指导力度,同时,要对计生工作质量差的村居实行重点指导,切实扭转后进局面。三是加强服务。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把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纳入经常工作范围,定期开展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送生殖健康检查、送药具上门的“三送”活动,深入开展“千里送服务”活动,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关爱“三生”活动。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优化舆论环境。

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首位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办法》,深入宣传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法四规”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抓好计生赶场“面对面”、“三进三同”活动。认真开展“九•二五”《公开信》发表周年纪念活动和评选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活动,从根本上扭转广大群众传统生育观。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依法管理。

强化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再生育许可无一例差错,在有效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开展1至2次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确保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60%。

(四)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技术服务。抓好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和生殖道感染诊治。普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和随访服务见面率。二是强化知情选择。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健康生殖健康促进专项计划,规范药具服务管理,引导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指示知晓率达到75%以上,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上门服务,坚持开展“两到村四上门“活动,认真开展技术服务进社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强化指导站建设,努力实现”五化“标准。

(五)进一步强化利益导向,落实奖扶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奖扶工程。认真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二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深入推进“幸福工程”,大力多方筹措资金资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至少帮扶3户计生贫困户,使其尽快脱贫致富;帮扶独生子女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就学,认真落实独生女升市内大学加分政策。

(六)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村居计生专干报酬,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提高统计质量。抓住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充分发挥PLS系统的作用,扎实做好人口计生信息的日常收集、归类、汇总、归档工作,做到情况清、家底明。三是规范基础账册。对镇乡、街道和村居的基础账册进行规范和完善,重点督促指导村居用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四是加强村民自治工作。逐步深化完善“诚信计生”自治模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两次以上人口统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集中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村居计生专干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其工作能力,使之成为计生工作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