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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推进价格调整总结

物价局推进价格调整总结

一年来,在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的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加强价格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努力。现将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汇同市环卫局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核算,制订了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并上报省物价局批准执行。调整后的垃圾费征收标准为:居民户6元/月/户,非居民户140元/吨;二是启动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调整了我市公路客运价格,并相应地对我市部分乡镇车站发班费进行了调整。平均调价幅度为10%;三是对一些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东坡书院门票价格从原来15元/人调整为25元/人;四是在成本调整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白马井新地水厂、东成水厂自来水价格,调整了海头水厂自来水价格。价格调整后上述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5元/吨,与那大城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为上述水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供水安全创造了条件;五是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了优惠办法,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促进了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六是调整了我市跨糖蔗收购价格。普通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60元/吨,良种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70元/吨。价格提高幅度达20%。糖蔗收购价格的提高,对提高我市农民收入,促进我市糖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此外,我们还重新核定了种子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收费,按省局的统一部署调整了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适时调整了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还对部份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价格和收费的适度调整,进一步疏导了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开展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洁,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今年初,我局根据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市物价局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市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得力人员组成若干个整治工作小组,对我市松涛天湖风景区、八一石花水洞地质公园、海南热带植物园及东坡书院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在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要求各旅游景点在售票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标准,并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优惠办法、价格投诉举报等内容向游客公示,接受游客监督;我们在客房价格管理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宾馆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在“五一”黄金周、中高考期间,为制止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市客房价格实行限价管理;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我省“十一”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的通知》,在“十一”期间对我市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十一”期间坚持上班,加强检查,确保了“十一”期间全市旅游价格的稳定。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整治,使全市旅游价格秩序井然,无乱收费,无投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三)、加强价格调控管理,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一是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重要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变动,随时向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以便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平抑物价。今年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396份,价格监测分析材料22份,省物价局在上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对我局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大价格异常波动的干预力度。在重要节假日和高考、中考期间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有效地平抑了客房价格的上涨。三是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提高政府调控物价能力。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家园0764元。共投入价格调节基金904559元支持我市的糖业生产发展,使我市传统产业得到发展。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价格秩序

积极开展物价检查工作,遏制价格违法行为。一年来,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298个次,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3个次,企业、个体工商户1185个次。查出价格违法所得443636.89元,已退还给消费者293036元,正在退还消费者77893.14元,没收和罚没上缴国库15万元。

开展春运和节日客运票价专项检查。在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精干人员,在市交通局的配合下对客运票价进行检查。在春运检查中,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款3365元。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票款2680元。

开展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我局定期对各液化气营销点和加油站进行检查,严格把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控制在政府指导价格之内。通过检查,使我市液化气价格在海南西部是始终保持最低水平,成品油价格也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局主动与教育局、纠风办等有关部门联系,派出检查人员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进行春季和秋季学期收费检查。对个别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一年来共责令退还给学生多收款370563.64元。

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我局对各项涉及生产、生活电价政策的执行及供电企业落实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价调整政策执行情况,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的落实情况,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贯彻情况,以及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有没有超标准或自定标准乱收费;农业用电价格中有没有超标准和价外收费的行为。通过检查督促了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在重大节假日和“3.15”期间,组织全局人员上等街设置价格咨询点,宣传《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价格难点疑点问题,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在那大主要商业街悬挂宣传标语。一年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80张,接受群众咨询102人次,悬挂横幅25条,发放标签58000张,共对250家(次)商场和个体户进行检查和指导。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法律意识。

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拆举报工作。价格投诉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价格举报处理制度,共受理群众价费举报投诉案件32件,已处理30件,待处理2件。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无阻。

(五)、强化收费管理,切实做好清费治乱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全市应年审的收费单位133个(不含医疗机构,下同),实际年审的收费单位113个,年审率达85%;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3项;核换收费许可证221套,取消收费项目53项,涉及收费金额564万元。通过年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整顿。我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划生育、就业、交通、海洋渔业等有涉农涉企收费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涉农涉企收费行为。例如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自立名目收费和多收费问题在专项治理中得到有效制止。

(六)、抓好价格公共服务,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我们不断拓宽价格公共服务领域。将物价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是积极受理和开展价格鉴证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价格鉴证1200宗,涉案金额近16600000元;二是参与白马井跨海通道南连接线项目以及洋浦区外征地项目拆迁物的估价工作,为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工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成本进行监审和认证,为市政府合理制定上述保障性住房价格提供了依据。全年印发《价格成本调研》共10期。撰写的《当前农业用水水费现状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四是做好市场价格信息的工作,创刊《物价动态》,每月印发2—3期。坚持每月在政务网上我市相关价格信息,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服务。发动506家单位加入海南价格信息网络,共享全省价格信息成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局十分重视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抓业务培训。先后派出了7名干部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培训内容涉及收费管理、价格管理、价格成本监审以及价格认证等。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建章立制。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工作、学习、考勤、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坚持办好“政务公开栏”,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四月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百日活动”。全局上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正视不足。通过查找问题、集中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集中整顿,使干部作风和部门行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群众对物价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长期存在于干部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对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公开竞岗。通过公开竞岗选拔了物价局价格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和物价检查所所长。干部有为才有位的意识有了较大增强

(八)、其它工作

积极参与我市的“农村基础工程”建设工作,坚持定时深入到乡镇联系点,配合镇政府开展救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今年来,在单位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支持和庆镇政府和东成镇政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救灾工作经费16000元。为联系点工作尽了我们应有的努力。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省物价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国家已放开的市场价格的调控欠缺,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够,职能发挥不充分;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