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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疾总结及谋划

县残疾总结及谋划

教育就业工作依法稳步推进

1、残保金征收工作。2012年以来,我县残联按照冀残联字[2012]23号、87号通知要求和李民理事长重要讲话精神,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企业甄别、审核和录入工作。4月25日,联合县地税局联合向辖区510个企业下发了《关于地方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永残联[2012]8);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财政部门代扣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保障金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和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年审工作的通知》永政残工委[2012]3号);在县电视台开办专题讲座,就征收残保金的目的、意义、程序等进行详细讲解,强化了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意识。现有16个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了年审工作,财政代扣代缴残保金13万元,地税81万元。全年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92人。2、培训工作。除按要求组织好上级残联安排的培训,我们还积极协调关系、创造条件,指导管家务、养马庄、刘其营、街道办等乡镇残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7场次,累计培训贫困残疾人433名。培训以种植、养殖、残疾人优惠政策、残联工作基本知识等内容为主。2012年6月12日上午,我县残联与市长虹饲料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了贫困残疾人养殖技术培训班,38名养殖户及有意向从事养殖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由长虹公司高薪聘请的留德博士主讲。培训结束后,县残联为每名参训人员发放了20公斤优质饲料、路费及午餐补助。3、资助贫困学生工作。2012年救助贫困残疾人大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6名,助学金年底前可发放到位。

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1、危房改造。50户危改户已全部完工,并达到了入住标准。为保证这项民心工程真正惠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摸清底数。在乡镇残联按照相关程序层层筛查上报的基础上,县残联又进行了现场勘查、拍照,最终确定50户危改对象,确保了危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责任。我们将危改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街,同时对资金匹配、工程质量、完成时限、奖惩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三是严格督导。县残联不定期召开由乡镇残联理事长参加的危改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2、扶贫贷款发放。发放康复扶贫到户贷款210万元,为29名家庭贫困、致富愿望迫切、资金缺乏的贫困残疾人创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3、应急救助。对11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救助,发放应急救助款30.85万元。4、农村贫困残疾人调查摸底工作。根据省《关于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冀残联教就字〔2012〕8号)文件及市残联有关文件要求,为准确摸清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底数,我们指导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摸底。截至目前,已调查汇总录入贫困残疾人4859人。5、慰问帮扶特困残疾人。2012年1月10日,副县长辛瑾分别深入到街道办李沐枫和刘其营乡东新民庄村刘炳辉两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家中慰问,为他们送去了助学金;5月17日上午,在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来临前夕,副县长辛瑾分别深入到县特校和养马庄乡司小营村贫困残疾人徐玉水家中慰问。在县特校,辛县长为孩子们送去了校服和书包、彩笔、文具盒等学习用品。在徐玉水家中,辛县长为他送去了米、面、油和一辆轮椅车;经县残联协调联系,9月27日上午,我县基督教会爱心人士为前第五中学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捐款3500元;为县特校捐赠价值3万余元的康复器材17台(套、个),为35名在校残障儿童各投保意外险一份,保金总额达35万元。此外,为38户个体工商户发放保险补贴7600元,为12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3120元,经调查审核使874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免交城乡养老保险,协调民政部门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

康复工作成效明显

1、“万人复听工程”与“万人复视工程”。2012年以来我们组织实施了“万人复听工程”与“万人复视工程”。已免费验配发放助听器113台,市级助视器的拨付及县级相关资金的匹配正在积极的申请争取当中。2、脑瘫儿童康复。继续按照中、挪脑瘫儿童康复项目实施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康复工作。4月25日,组织辖区高飞、尚禹彤、史家宝等19名脑瘫儿童及家长,分别到县直幼儿园和县人民公园开展社会融入活动,效果良好;5月31日,组织脑瘫儿童及家长共计26人到自然公园游园。活动中,每个孩子的个性得到了张扬,潜能得到了发挥;9月29日上午,联合县直第一幼儿园组织了一次联谊活动,12名儿童参加了活动,其中6名为脑瘫儿童。活动的开展,使脑瘫儿童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友好交往的幸福,体验到了融入大家的快乐。因我县工作开展扎实,康复效果明显,中残联决定将项目结束时间由2013年延长至2016年。3、爱耳知识宣传。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为扩大宣传面,有效提高广大民众的爱耳护耳意识,在“爱耳日”期间,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免费义诊84人次,赠送助听器5台。4、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经我县残联积极争取,申请到贫困精神病患者门诊服务救助名额40个,住院治疗救助名额3个。该项目将在2011—2015年5年间,为贫困常年服药的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提供药费补贴900元,为3名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提供住院补贴4000元,救助总金额为19.2万元。5、发放轮椅。2012年市残联为我县配发轮椅22辆。为尽量满足需求,我们又多方筹资3万余元购买轮椅80辆。全年累计发放71辆。6、安装假肢。协调省残联用品用具中心为贫困下肢肢残者免费安装假肢3例,有效改善了贫困下肢残疾人的出行条件。7、白内障复明。我们积极筹措资金,指定洛基眼科医院为定点医院,继续为县域内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现已完成手术84例。五、家庭无障碍改造惠及弱势群体自2012年4月24日开始至7月9日结束,圆满完成了3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共完成轮椅坡道改造57处、安装扶手122.28米,卧室、浴室厕所安全抓手38支,配发轮椅4辆,沐浴凳4个,坐便椅2把,各方投入资金15万余元。

宣传文体工作灵活多样

1、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指导各乡镇深入村街,广泛发动,共调查上报有体育专长的残疾人运动员39名。7月31日省残联专家组来我县集中选拔,其中5名运动员被纳入省体育人才库。2、“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一是广造声势、大力宣传。采取在县残联机关、县音乐广场、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标语,在县电视台点播歌曲,各村街高音广播等形式,向广大残疾人,向全县人民宣传本次助残日的主题,倡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残疾人。二是深入挖掘、培树典型。我县管家务乡盲人孙艳兵凭借顽强的毅力、执着的精神,刻苦练习架子鼓的事迹和他感恩社会,笑对人生的态度令人感动。为培树典型,实行典型引路,联合县电视台为他录制了专题片。三是调查走访、荐贤举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调查,共发掘文艺人才7名,并逐一进行了走访,引导他们要勇于展示文艺才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同时择优向省第七届残疾人文艺汇演推荐人才3名。四是创新载体、组织表演。“助残日”前夕,我们为辖区10名脑瘫儿童各发放运动服装一套和书包、文具盒、彩笔、生字本等学习用品。另外,我们联合永清县“老年人合唱团”,于5月17日上午在县音乐广场举办文艺演出,两名残疾人展示了自己的才艺。3、残疾人文体比赛。向省残联报送残疾人书法、绘画作品各一件。组织3名残疾人赴省参加轮椅体操和轮椅太极比赛,并获集体二等奖。4、开展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挖掘线索、采写稿件,较好地宣传了我县的残疾人事业。2012年以来,在中残联网站发稿4篇、《中国残疾人》发稿1篇、省残联网站发稿6篇。在市残联半年工作会上,我县就宣传、文体、信息工作作典型发言,主要作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5、法制宣传工作。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联合县司法局在“金地阳光”小区门前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台”,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47人次。

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

截至目前,已引进域外资金104.75万元。其中,危房改造引资55.75万元,残疾人培训引资16万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引资6万元,外方脑瘫项目引资7万元,康复项目引资20万元。

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与当前发展形势、与广大残疾人的期待、与兄弟县市残联相比,我们在思想解放程度、工作推进力度、残疾人幸福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为全县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1、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强化对村残协专职委员的培训,使乡、村残疾人组织有阵地、有人抓、有活动、见实效,为广大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2、教育就业。继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摸底工作,做好应届考入大中专院校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上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全面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征收保障金工作;培训残疾人400名。3、危房改造。切实解决好5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4、应急救助。深入调查摸底,救助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5、康复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康复网络,广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脑瘫儿童康复、假肢安装、辅助器具发放、白内障复明等工作。6、继续推动城乡无障碍建设,重点抓好城镇、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7、做好残疾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及信访工作。8、配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建设。谋划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的建设,在县城落实20亩土地。9、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廊政办[2012]50)要求,我县应于2012年年底前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管理的辅助器具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在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2人以上取得假肢或矫形器职业技师资格。10、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