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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安置帮教总结

民政局完善安置帮教总结

一、司法局开展学习教育,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实行司法所长对两类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规范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镇范围内对帮教对象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或个人学习教育。平时注重了解帮教对象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帮教对象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二、健全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蓝永平为主任,以司法所长林在忠、派出所所长饶威为副主任的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为了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镇制定了十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劳动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深入开展对帮教对象的重点排查工作,对回籍的归正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本文来自帮教,落实帮教措施。按照1:1的比例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镇政府还与每个村签定了《紧*镇安置帮教责任书》。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根据我镇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了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两类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对企业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③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

四、2010年工作打算

继续完善有关制度,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监狱、劳教所、法院、公安派出所、司法局、帮教对象现住地街道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处理好安置与帮教两者的关系,使他们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由于我镇的帮教对象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城市化等,使得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因此要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努力做到不脱管、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