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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在接到县级下发的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政府牵头,成立由派出所、司法、工商、社事中心、农技中心等成员单位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政府起草活动方案。

2、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3、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安排落实“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各单位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让全乡人民都知道什么是“12、4”;怎样开展“12、4”;“12、4”主要宣传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如何才能叫干部依法行政,叫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乡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五、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

在活动结束之际,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