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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总结及安排

国库支付中心总结及安排

年,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库科、支付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我支付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及省、市、县《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应对挑战,攻艰克难,坚持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省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不断强化国库管理职能,提升财政国库管理水平。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财政局、人行将乐支行关于县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2009]29号),我县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于年月份启动,7家试点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已于年月日正式上线运行。

一、年工作总结

(一)选定试点单位及银行

1、经过充分研究,选择了7个单位为试点单位,分别是:县教育局、县实验小学、县第四中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水土保持试验站、县财政局。

2、经中国人民银行将乐支行资格审核,选择了中国工商银行将乐支行为第一家我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硬、软件采购及网络构建成功

1、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改革所需的硬软件设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硬软件设备从安装到调试完毕仅用了10天时间。

2、我县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了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v2.1版(地市版),在政务网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财政数据交换中心为核心,人民银行、银行及预算单位网络为辅的大平台,从而保证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顺利运行。

(三)制定和各项国库集中支付配套制度

制定并下发了各项配套制度,分别是《县县级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将财2009[70]号)、《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将财2009[101]号)、《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处理暂行规定》(将财2009[163]号);以及与人民银行协发的《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将人银[2009]35号),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四)试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2009年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230笔,拨付金额556.47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5笔,支出104.08万元,占总拨付资金18.7%;财政授权支付215笔,支出424.32万元,占总拨付资金76.25%;年终结转指标28.07万元,占总拨付资金5.05%),退款笔数6笔,占支付笔数的2.61%。

2、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环节、人员分工、分月用款计划和审核流程。支付中心吸收市国库支付中心和兄弟县市支付中心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我局历年拨付流程,制定了适合我县使用的各环节流程图(已上墙),对各环节操作人员的岗位分工也做出具体要求,经实践,基本能满足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将依照方便单位用款、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做出相应的调整。

3、严格把好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单位同户名账户资金的审批关。为了解决目前国库支付系统中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能托收的问题,试点单位继续保留基本户,用于同城特约单位的社保金、医保金的托收,为避免预算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中心对托收资金逐笔进行审核,杜绝了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的现象。

4、做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一是为了让预算单位更好地了解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支付中心与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共同举办了第一次联席会,邀请试点的预算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及人行工作人员参与座谈,以座谈会的形式介绍集中支付工作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将要开展的工作,并了解了各单位财务的基本情况,统一了思想,为集中支付试点单位正式上线运行扫清了障碍。二是认真细致的做好财政与单位、财政与银行、单位与银行、财政与电信、单位与电信之间工作的协调,及时解决集中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通过财政信息网公开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让更多的人能够通过互联网了解我县集中支付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年工作计划

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是我县在财政改革中的一项新的尝试,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运行后,我们也发现了各种各样新的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慢慢的了解到实施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完全掌握的,是需要一个适应和接受过程的。这项工作我县拟用3-5年的时间在全县铺开,今年是第二年,除了巩固已实施的7个预算单位的支付工作外,我们还将扩大预算单位范围、增加银行,并将部分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支付系统,这些是今年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工作重点。

(一)为加快改革进度,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扩点工作首先考虑将项目资金大、财政供养人员较多的单位纳入集中支付扩点单位,初步拟定了20家单位为今年纳入扩点的单位,供参考。

1、行政股所属拨款单位中,公检法系统供养人员与财政资金较集中,此次拟扩点单位为: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2、教科文股所属拨款单位中,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庞大,项目投入较大,除县实验小学和县第四中学2009年已纳入、县职业中专学校暂不纳入外,在县城的所有中小学校将全面推开。另有县计生局县广电局因项目较多,也将同时纳入改革范围。此次扩点单位有:县第一中学、县实验幼儿园、县机关托儿所、县城关中心小学、县水南小学、县水南中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3、农业股所属拨款单位中将项目资金量比重较大的县农业局本级和县水利局纳入扩点单位。

4、经建股所属拨款单位中将项目资金量大的县交通局、县建设局本级、县城建监察大队纳入扩点单位。

5、社保股所属拨款单位中将三个项目资金多的主管局纳入,分别是:县民政局、县卫生局本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扩大银行,促进银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2009年试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将乐支行的基础上,我们将把中国建设银行将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将乐支行一起加入银行序列。本次拟扩点的20家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均开设在此三家银行,所以将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纳入银行能更好地加强财政与银行、银行与单位之间的联系。

(三)规范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报批程序和扩大支付比例,加强对基础建设项目和行政事业专项的直接支付监管。一是对不符合项目要求、未按规定报送直接支付书面材料的直接支付事项不予办理。二是严格审核单位用款计划,对用款计划中符合直接支付范畴的事项申请授权支付类型的指标予以退回。三是对按进度拨款的直接支付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对直接支付计划下达后60天未申请支付的指标予以收回。

(四)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定期、及时地与人民银行、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对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资金清算、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调查。

(五)提高预、决算分析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联系的分析,全面剖析、把握资金的走向,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全面定位财政工作,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