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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总结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监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着力构建和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群众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林业生产安全工作量大、面广、难度大,特别是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仅靠政府和林业部门是管不了的,也是管不好的,要赢得群众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必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今年,我局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电视广告、书写标语、开设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课、发放野外火源管理通告等舆论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出动宣传车2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张贴防火通告800份,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挂横幅标语115条,发放教育读本3000多本。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安全法制观念大大增强,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形成了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治理措施到位,安全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为确保林业生产安全,林区秩序稳定,我局继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坚持早安排、早部署,以安全工作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一是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了专项经费。二是成立工作小组。根据各股室、苗圃和乡镇林业站的具体情况,每个单位分设2—3人不等的创安单位工作小组23个。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创安工作寓于责任制管理,局创安办与各股室站逐层签订了创安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具体任务,落实了责任。四是建立矛盾排查工作制度。狠抓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突发性事件恶化,维护社会稳定。共排查解决矛盾纠纷5件,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经济快速稳定全面协调发展。

三、采取专项治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我局突抓重点、难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一是木材经营管理得到加强。5-6月份,我局从森林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抽调了15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全县的木竹经营、加工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整顿活动结束后,根据各乡镇木材资源消长情况,对各乡镇木竹经营、加工基数进行了核定。共清理整顿木竹经营市场22个,重新核定和颁发经营证16个、加工证30个。二是林地管理得到加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范围内的砖厂、鞭炮厂、矿山、采石场、养殖场等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进行了一次清查。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播放电视广告、书写标语、编发林业法律法规手册、寄发《倡议书》、下发《通知书》、召开专题会议等舆论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占用面积大、拒不补办手续、影响恶劣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刑事立案查办。三是森林防火得到加强。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认真做好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了领导。县政府与各乡镇续签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乡镇与山区村也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做到了到岗到位,重点防火期,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领导坚持带班,发现火情,及时处置;二是强化了扑火准备。县乡两级都拿出了专门经费,严格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小火按大火准备扑救的要求装备扑火队伍和器材,并对扑火队员进行了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对重点地段,各山区村都安排了专人值班;三是强化了火灾隐患排查。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出台了《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村组积极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春节、清明节等重点防火期,县防火办对全县森林防火一类乡镇进行了重点督查,对二类乡镇进行了抽查;四是强化了查处打击。对森林火灾案件,我们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3起,火灾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四是林业执法得到加强。我局充分发挥林业执法人员的职能作用,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加工木材、非法运输木材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全年共侦破各类案件122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立案6起,侦破3起,批捕3人,移送起诉3人;林业行政案件116起,行政处罚117人次,林业案件受理率100%,查处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