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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讲话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讲话

一、认清形势,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一年,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转变政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持续深化源头防腐;强化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存在个别乡镇和部门的行政权力不公开、不透明,权力过于集中;个别乡镇和部门的干部勤政不到位,不顾大局、不讲政治,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当“耳边风”,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总是落不到实处;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以上这些问题不解决或是解决得不好、不彻底,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就不会彻底杜绝,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就会被削弱,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承接、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推行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消除审批“灰色地带”,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制定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工作,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

(二)积极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等,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程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重点加强对惠农政策、为民办事、财政收支、农村低保等群众最关心问题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环境保护等问题要及时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重视专项检查、审计、媒体等渠道发现的线索,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沟通协调,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问题由小变大、由大变炸。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执法不公、贪污挪用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部门、行业、系统的“靠山吃山”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四)着力推进源头防腐制度建设。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责任分工和跟踪监督制度,对全县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从严规范资金申报和使用流程。

三、转变作风,构建和谐政民关系

(一)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要深化和巩固群教活动成果,强化行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治理医疗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厉行勤俭节约。要坚持勤俭办事,坚决抵制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精神,深入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三)密切联系群众。要认真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通过调研、定期下访接访、公开电话等方式,拓宽政府部门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更多地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真实诉求,更好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要当好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履职尽责,确保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并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工作管理的各个方面。

(二)抓好监督检查。监察、审计、财政、国资管理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

(三)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政府廉政建设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全面落实“三基地一新城”发展战略,奋力实现特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