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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远程教育站点工作事项通知

推进远程教育站点工作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远程教育站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站点管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本领,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对乡镇、村远程教育管理操作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满分为100分,同时依据加分项目进行加分,无上限分数。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远教管理员的主要依据,并将工作考核结果最终得分加权计入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乡镇、村的远程教育站点管理操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单位自查、听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和现场测评等方式,参照考核评估内容和标准逐项检查。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为不定期地对乡镇村、村远教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年终考核为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1、对本乡镇的所有站点运行状况熟悉,站点运行正常。计20分。

对站点运行状况不熟悉的,每发现1次,扣5分。站点运行不正常的,发现一次,扣2分。站点设备外借、挪作他用或遗失的,本项不计分。

2、发现设备故障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向县远教办报告,并及时送修,计10分。

对站点非硬件故障排除不及时的,每发现1次,扣2分。对硬件故障2周内未向县远教办报告的,每发现1次,扣3分。本乡镇站点正常运行率达不到50%的,本项不计分。

3、站点操作人员计算机操作熟练,每周开机时间保证12小时,确保站点适用技术课件存储量达到20G。计25分。

村级站点管理操作人员操作不熟练,每发现1次,扣2分,卫星接收、光纤(宽带)上网不正常的,扣3分。因培训不到位,致使村级操作员不能操作电脑的,本项不计分。

4、站点及时节目预告、制定学习收看计划、乡镇每月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集中收看节目不少于4次、村级2次,指导个性化学习不少8次,计30分。

站点收看不及时,完不成上级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的,每发现1次,扣3分。每个站点集中学习少1次,扣1分,个性化学习少一次,扣0.5分。

5、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集中培训任务,计10分。

不按及时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发现1次,扣0.5分。

5、认真开展好远教调研、信息上报工作,全年报送12条,计5分。

由于组织不当带来负面影响的,本项不计分,缺一条扣0.4分。报送的远教信息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条加5分,县级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