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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全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的讲话

县领导全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的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违规违法用地的形势依然严峻;违规违法用地的危害极其严重;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对县领导全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的讲话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租”,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和承包等方式非法占用农地搞非农建设、擅自扩区设区,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突破开发区四至范围,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有的甚至以各种名义新设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未批先占先用,即没有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就擅自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农用地转用应报国务院批准,有些省市未报先占先用,有些省市边报边占;危害危及了耕地保护目标;危害危及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动员部署,全力以赴推进百日行动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打好百日行动这场重大战役,具体材料请详见:

今天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专门邀请了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的分管副秘书长参加,主要是通报土地执法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刚才,同志通报了百日行动方案,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土地督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有安排,有措施,而且决心很大,工作部署到位。可以相信,按照这样的安排扎扎实实地抓下去,百日行动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成效。

土地执法一直是国土资源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最近,我们通过三条线开展土地执法工作:第一条线是国家土地督察系统对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土地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今年3月份,我们向4个省市发出了整改意见书。相关省市接到整改意见书之后,不仅清理查处了点上的问题,还举一反三,对面上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清理和查处。7月份,又向8个省市发出了整改意见书。相关省市正在积极清查整改。第二条线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与监察部联合开展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专项行动,与监察部等五部委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与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三个专项行动正在按照部署正常展开。第三条线是部日常的土地执法工作。通过部执法监察局转办、交办和直接查办案件。

8月份,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出来后,部党组研究认为违规违法用地的形势依然严峻,决定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违规违法用地的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2004年开始的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农民土地维权的意识都有所提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总的来看,一方面,违规违法用地的问题有所好转。今年1~8月份,全国土地违规违法立案数和土地面积,同比都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违规违法用地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严峻。从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监测的90个城市,违规违法用地的宗地数和面积占同期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和面积的比例都不小。当前违规违法用地突出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以租”,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和承包等方式非法占用农地搞非农建设。其表现就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擅自占用农地,有的搞“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向社会出租;有的村级组织与外来投资者以“合作经营”的方式或名义擅自占用农地搞非农建设;有的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利用“旧村改造”多盖住宅向社会出售或出租;有的村级组织擅自占用农地,兴建住宅向社会出售或者是“以租代售”。当前,“以租”已经成为违法转用农地、撬动土地调控闸门的一股“暗流”。

(二)擅自扩区设区,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划和年度计划,突破开发区四至范围,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有的甚至以各种名义新设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有些地级市更是“大手笔”,新设开发区几个甚至十几个,占用土地面积数十平方公里。

(三)未批先占先用,即没有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就擅自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农用地转用应报国务院批准,有些省市未报先占先用,有些省市边报边占。

当前违规违法用地问题表现出四个突出特点:一是一些地市和县级政府直接违规违法批地用地。二是一些地市和县级政府有关负责人默许、纵容、操纵或者迫使违规违法用地,手段很隐蔽。三是违规违法用地正在向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蔓延,在上级默许、纵容、操纵或者迫使下,村级组织违规违法用地的趋势正在上升。四是东部地区违规违法用地仍未有效遏制,中西部地区明显上升。

当前违规违法用地的形势依然严峻,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一是科学的国土资源观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虽然都认识到应当科学发展、保护耕地,但一碰到实际问题,就自行其是。二是“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的影响不但没有消除,还在蔓延。三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姑息迁就,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有些同志以为违法“为公”、无畏处分,有的以为“法不责众”、我行我素。四是客观上规划用地规模已经突破,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又受到严格控制,有的地方就选择了违规违法用地。五是与我们改革跟不上、工作跟不上、监管跟不上也有关系。

二、违规违法用地的危害极其严重

(一)危害危及了耕地保护目标。目前,我国仅有耕地18.27亿亩,经济社会发展势必还要占用部分耕地,加之耕地的后备资源有限,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坚守耕地红线的任务本来就十分艰巨。而违规违法征占的大多是优质耕地,并规避了占补平衡,只占不补。如果不坚决遏制违规违法用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将会落空。

(二)危害危及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土地闸门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闸门的核心作用,就是通过有效调控建设用地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但是,无论“以租”、擅自扩区设区还是未批先占先用,都造成了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的失衡,扰乱了正常的土地供应秩序,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快增长,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三)危害危及了社会和谐稳定。首先是危害农民利益。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且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农民持有土地,或者土地被依法征用,可以保证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是,违规违法用地规避补偿安置,农民面临的风险非常大。农民一旦拿不到土地租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被占用的农地又无法复耕,就可能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困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其次,违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业主也是有风险的。所谓的“小产权”房,一旦出现产权纠纷、经济纠纷或者面临清理,“小产权”房主的利益也无法保证。再者,各种非农建设特别是工商企业建设,包括一些外企,非法占用农地,没有合法手续,也会引发很多产权和经济纠纷。所有这些,都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今年1~8月,国土资源部机关受理的因违规违法用地引发的来信数量、来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增加了24%、52%和80%。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作出敏锐的反应,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力,增加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

(四)危害危及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地完善,它是依法行政的依据,应坚定地维护其尊严和权威。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姑息迁就,就可能逐步形成法不责众、法律虚置的局面,对依法行政造成恶劣的影响,严重危及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危害危及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本来就是国土资源系统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理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守住耕地红线。但有些地方没有严格执法,也没有依法行政,政府缺位,有的甚至成了违规违法用地的主体,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人们通常认为,受贿才是腐败。但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或一名公务员,不遵守法律、不依法行政,甚至带头违法,侵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同样是腐败。因个人私利违法是违法,为局部利益的所谓“因公”违法也是违法。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如不坚决遏制,我们在依法保护耕地上就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就没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还很可能导致地方上和系统内的一批干部因违规违纪违法批地用地而犯错误。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违规违法用地的危害性,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

国土资源部党组认真分析了当前违规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及其危害性,决定在“三条线”推进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坚决遏制违规违法用地的势头。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告:“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对土地调控、土地监管都有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长远发展。坚守耕地红线是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共同责任,更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打好百日行动这场硬仗。这是对我们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二)迅速动员部署,全力以赴推进百日行动。第一,要抓紧动员部署。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抓紧向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行动起来。还要调动媒体的力量,大造声势,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第二,要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清理,摸清底数。要将“以租”、擅自扩区设区、未批先占先用等三方面违规违法用地的底数摸清。只有底数清,情况明,才好下决心,才能分类进行纠正处理。二是严肃查处纠正,依法严办案件。在全面清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就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三是切实抓好整改,努力创新制度。在整改阶段,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深层次上加以研究,着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进一步理顺关系、改进工作、加强管理。

第三,要确保不走过场。部和省级厅(局)一定要督促各地,从严清理,从严纠正,从严督查,从严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对百日行动的检查、抽查、阶段性小结和最后总结的情况,国土资源部要在系统内公开通报。国家土地督察派驻地方的九个督察局要充分发挥督察作用,协助搞好百日行动。对那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完成,不走过场。

(三)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打好百日行动这场重大战役。违规违法用地不是一天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一方面,对问题的严重性和清查处理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估计。另一方面,也不要以为土地执法已经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无须有悲观情绪。百日行动落实的是中央的要求,有各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和领导,有广大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还有国土资源全系统的努力,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第一,要克服畏难情绪。不少地方违规违法用地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不足;有的违规违法用地甚至得到地方领导的支持。有的同志认为这不好管,不愿管,也不敢管,有畏难情绪。克服畏难情绪的关键是要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不要怕得罪人,执法要硬起来,局面就会改变。如果我们自身含含糊糊,犹豫不决,动摇不定,局面永远难以改变。

第二,要澄清模糊认识。大家都知道,发展是硬道理。不少地方也是以发展的名义违规违法用地。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不矛盾。发展应该是科学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正是从全局的、长远的高度来维护发展这个硬道理。还有一种模糊认识,一些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似乎是为了发展,没有为个人谋私利,是为“公”。但是要看到,这种行为为的是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损害的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应当理直气壮地纠正和查处,这是为了“大公”、全局和长远。

第三,要切实负起责任。总体上看,在国土资源系统政令是畅通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做得还有距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我们掌握的资源是庞大的,承担的责任是重要的,我们有责任依法行政,坚决遏制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身为共产党员和公务员,没有理由不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在其位、谋其政,尽心尽力地做好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惩治那些贪官、恶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要注重教育那些不作为的庸官、懒官和太平官。

国土资源系统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毫不动摇地坚守耕地红线。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做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对敢于触犯红线的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一定要打好这场只能胜不容败的耕地保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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