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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通知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通知

今年,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切实搞好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根据县政府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实施稳步推进,使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大事,是一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事,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统一思想,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程质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规范管理程序,严格按计划实施。各乡镇(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动群众,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切不可攀大求全,增加乡村债务,坚决不修自筹资金不到位、当地村民不愿修的路。同时,要按照县通村公路砼路面工程合同协议书的格式文本依法依程序签定施工合同,凡未按照格式文本签定合同引发矛盾的,要追究乡镇(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定价。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核心是政策,关键是资金。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重在引导,关键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积极性,从现在起凡年度内需要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需确保该工程自筹资金到位50%并上交县财政局,不足部分有可行性的资金筹措方案后,方可按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实施开工建设。同时,工程的造价需根据市场综合考虑,合理定价。

四、严格施工队伍准入制,确保施工质量。各乡镇(区)在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施工队伍时,要严格把关,严格按工程招标的程序依法确定施工队伍,并报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审核,凡是没有公路建设资质或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势力,挂靠的“空壳”企业;工程质量意识不强、偷工减料、不按程序施工、曾有工程不合格等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素质不高、不认真履行合同,曾组织民工违规上访闹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通村公路建设。

五、严格计划管理。从年起,通村公路建设的计划安排的原则为当年建设,下年度安排资金。

六、严格国补资金管理。凡列入当年计划的通村公路国补资金的拨付程序由县交通局提供资金拨付方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再由财政局直接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