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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通知

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将加强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督点

(一)城市卫生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对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机关院落、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在建工地、公路和河道沿线,以及经营场所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将公共集中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公园、车站等重点区域作为治理重点,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强垃圾中转,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全面清除卫生死角,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二)城市秩序情况。加强对游商小贩占道经营、以街为市,背街小巷的车辆乱停、随意调头影响市容市貌等现象的整治力度。

(三)扬尘治理情况。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每天增加几次机械化洒扫,确保道路整洁,无扬尘污染。各级各部门要相互联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砂石、建渣、泥土运输车辆超载、冒载、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违规行为,严禁脏车入城;加大城市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的冲洗力度,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四)旅游景区保洁情况。县旅游局要牵头抓好旅游景区环境治理,要督促各景区制定好景区环境整治方案措施,明确任务责任。节日期间,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卫生监督岗,加强巡逻检查,规划好小吃、购物摊点,增加和合理设置垃圾桶,加派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洒扫次数,及时清运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切实做到干净、整洁、清清爽爽迎接游客,给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射洪的印象。

(五)2014年工作部署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谋划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制定推进治理工作保障措施。

三、督查方式

一是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县治理办组织对全县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暗访督查。二是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现场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本次暗访督查结果将纳入月测评和年度考核,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问责机制》奖励或扣减年终目标分。对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和单位坚决曝光,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暗访曝光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督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关于切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五乱”治理,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做好近期督查方案和2014年环境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增添措施。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本次督查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增添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制定好工作计划,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布好局、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