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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公益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生态来集,镇政府决定20**年在全镇开展公益植树活动。为确保公益植树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公益植树范围

根据我镇实际,20**年参加公益植树活动范围为全镇所有企业及其在岗职工。

二、公益植树办法

为确保造林成果,今年公益植树活动采用“以资代劳”形式,由镇规划地点统一组织实施。

三、“以资代劳”资金交纳标准

公益植树以资代劳资金交纳由各企业负责交纳,各村负责集中收交到镇财政所。参照市公益植树活动资金筹措标准和全镇生态修复任务,各企业交纳标准如下:

煤矿企业,每企业5000元,其它企业按规模一般企业1000元,规模企业2000元(各村任务附后)。

四、公益植树资金交纳时间

为确保公益植树活动顺利进行,以资代劳资金3月20日前完成任务。

五、公益植树资金使用与管理

公益植树资金由镇财政所建立专帐,统一管理,资金主要用于生态镇建设和矿山企业生态修复。

六、处罚措施

对不积极参加公益植树活动,不履行义务的企业,镇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治理整顿,并责令限期完成周边生态环境治理。

开展公益植树活动是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有效措施,也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迅速行动,积极参加,确保今年公益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和生态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附:各村公益植树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