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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良种补助方案

全县良种补助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和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和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推动粮食生产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促进全县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任务目标

一是完成77.29万亩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任务,每亩用种量为15斤,统一供应优质小麦良种1159.35万斤。二是完成8个项目乡镇1.6万亩花生良种繁育基地补贴任务。三是按照核定的面积抓好玉米、水稻和棉花的良种补贴任务。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促全县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和棉花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补贴的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

除花生项目补贴限在项目乡镇实施之外,全县范围内种植的小麦、玉米、水稻和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含农场)。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村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1、小麦和花生补贴。

小麦:每亩补贴10元(每斤贴0.67元),共计补贴772.9万元;补贴后小麦良种1.27元/斤。小麦良种补贴采取差价供应良种的补贴方式,即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良种补贴补到企业,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户,良种补贴以良种形式补贴到户。

花生:按照14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荚果用量40斤/亩。花生良种补贴采取差价供应原种的补贴方式,即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价格,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原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户、农民种植原种并将生产出的良种用于第二年花生大田种植。补贴后价格将在全省统一招标后定价。

2、玉米、水稻和棉花补贴。

玉米: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按照核定的前出苗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水稻: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按照核定的前插秧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棉花: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按照核定的前出苗(移栽)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二、严格核定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

(一)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主要由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村两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为具体责任人,村民委员会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监督下,做好本村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二)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1、农民自报面积。种植玉米、水稻和棉花的农民,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宣传、发动和组织下,填写《到户清册》,实事求是地按时自报玉米、水稻和棉花的种植面积。

2、村委会核实面积。村委会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核实农民自报面积,即通过统一组织,对每个农户实际种植的玉米、水稻和棉花面积,逐一地块丈量予以核实。

3、村级公示。村委会丈量核实后公示分户农民的不同种植作物面积和品种,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认定。

4、村级上报。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本村玉米、水稻和棉花的分户种植面积和品种,填写《村汇总清册》,并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共同签字后,上报乡镇。

5、乡镇汇总公示。乡镇汇总审核所辖各村核实的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后,填写《汇总表》,分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复核认定。

6、乡镇上报。经公示没有异议后,各乡镇财政所按照省财政厅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汇总,把《汇总表》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并经政府法人签字后分别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乡镇要收集、保存乡镇、村两级公示影像资料,以备省、市抽查。

三、扎实做好小麦和花生供种工作

(一)及时落实供种计划。各乡镇要适时召开小麦和花生供种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良种,按规定数量把小麦和花生良种落实到村到户。小麦良种供种工作要于月底前完成农户自报、汇总和差价款的收缴工作。花生良种供种工作要于月底前完成。

(二)分级建立供种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面积汇总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面积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

(三)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各乡镇要配合供种企业负责搞好收取种子差价款和购种供种到村到户工作。农业部门要安排有质检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种子质量抽检存样,对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或退货,杜绝劣质种子进入项目区。供种企业按照与省厅签订的供种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小麦和花生良种,依据面积落实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四、加大良种补贴监管力度

(一)实行良种补贴和供种公示制。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要以村为单位,对补贴农户、补贴数量、补贴金额和供种价格等进行张榜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合理、合法。

(二)管好用好良种补贴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良种补贴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供种单位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补贴资金用于优质专用良种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供应等补贴环节,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良种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供种期间,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良种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良种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县农业、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违反补贴政策,截留、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良种推广补贴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良种推广补贴实施作为下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县政府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工作督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把良种推广补贴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监管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做好优质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喇叭、集市宣传、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良种补贴的目的意义、补贴范围和补贴政策,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切实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