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县政调水沿线治污方案

县政调水沿线治污方案

为加快推进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确保年年底前我县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达到调水水质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任务和分工的通知》和《市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水北调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为基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组织实施工业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突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现节水、治污、生态环境保护与调水工程的有机结合,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年年底前,大清河王台大桥、湖湖心、稻屯洼入湖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控入河、入湖排污口设置。严格入河、入湖排污口设置的论证、审查,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设置。停止湖、大汶河、大清河沿岸排污口设置审批,现有排污口务必于2011年年底前全部拆除。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拆除违法设置的排污口。(县水利局负责)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38号文件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建材、钢铁、电力、造纸等行业结构调整步伐,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县经信局负责)

(三)加大治污减排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拒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综合运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手段,确保完成水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县环保局负责)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年完成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改造升级;加大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运行负荷不低于80%;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完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对垃圾渗滤液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县公用事业局负责)

(五)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大力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制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规划,培育中水回用市场,促进中水产业化发展,构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县发改局、公用事业局负责);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县水利局负责)

(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和村镇污染防治。

1、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种植有机食品,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到年,农药、化肥每亩年均使用量分别控制在l公斤、30公斤以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5万亩、3万亩、1万亩。(县农业局负责)

2、加大村镇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将垃圾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纳入村镇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在农村新型社区和村庄建设中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设施,乡镇(街道)、社区(村)要逐步完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环卫基础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集运、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县公用事业局负责)

3、强化湖区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实行湖湖区功能区划和人工养殖总量控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年6月底前淘汰湖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围网等养殖方式,拆除养殖区以外的其他人工养殖设施。(县水产局负责)

(七)加强京杭运河段航运污染防治。严禁在调水沿线运输危险化学品,拆迁整合京杭运河主航道两侧小码头,对港口作业区进行防污技术改造,建设船舶垃圾及油污水接收处理系统、溢油应急处置系统。将船舶垃圾纳入城乡综合整治范围,就近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交通海事部门负责收取垃圾处理及运输费用,在公用事业部门协调下与垃圾处理场签定协议、支付费用。(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用事业局及沿线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

(一)加快人工湿地建设。稻屯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于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月底前竣工验收;湖入湖口、出湖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于底前完成土建任务,年底前竣工验收。(县环保局、街道、老湖镇、旧县乡负责)

(二)加强人工湿地维护管理。调整人工湿地内水质净化工程用地的种植结构,将种植农作物或鱼塘养殖调整为种植有经济价值的湿地植物或渔业生态养殖。(县环保局、街道、老湖镇、旧县乡负责)

四、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一)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全县所有风险源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并及时更新,督促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尽快完成环境风险评估;把环境风险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关口。(县环保局负责)

(二)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在出境或跨界河流断面、风险源单位聚集区河流下游临近断面、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风险源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等关键节点设置预警监测点位,实行分级监测。(县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环境风险评价编制、环境风险预警监测、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执法监察,督促风险源单位整改存在问题。督促化工企业建设厂内应急事故池,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县环保局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治污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治污任务。县财政部门要增加治污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排污管网配套、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以及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工程建设,保障治污工作的顺利实施。

县政府将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纳入督查范围,每半年调度一次情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每年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措施和建议等)报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对治污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治污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