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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市场整治方案

出租车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目前,我市拥有3家客运出租车公司,共292辆出租车。其中,年成立的万盛汽车出租公司,拥有132辆羚羊出租车;年成立的新安汽车出租公司,拥有90辆捷达出租车;年成立的万众汽车出租公司,拥有70辆伊兰特出租车。另外,还有部分社会车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部分出租车不按规定行驶,存在乱停、乱靠、乱调头、乱鸣笛、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行为以及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行、语言不文明、服务不规范、车容车貌不整洁等现象。部分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城市形象,亟需治理整顿。

这次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市区道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治理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调控职能和行业监管作用,加强市场自律能力,强化源头管理,基本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有效规范客运出租车市场,为群众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的客运出租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正规出租车管理。

1.加强营运资格管理,严格审查出租车的经营资质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

2.严厉查处出租车在城区道路不按规定行使,乱停、乱靠、乱调头、乱鸣笛、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行为。

3.规范城区重点部位出租车停留待租区域秩序。在汽车站、佳乐家超市、银座商场、中医院、佳乐家永安店、人民医院、妇保院、泰华城等主要路段沿路边3米,规划出租车待租区,设立出租车停车位标识,规范重点部位出租车的停放秩序。

4.加强对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出租车公司每年向管理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保证金,其中,万盛出租汽车公司5万元,万众、新安出租汽车公司各3万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查出租车违章营运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对所在出租车公司按其罚款数额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对出租车及其驾驶员的表彰奖励。保证金扣完时,公司要及时补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季度对违章率最高的出租汽车公司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制定方案进行整改。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的出租汽车公司,取消当年所有评先树优资格;对经营规范,违章率少,群众反映良好的出租车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二)严厉查处非法营运“黑出租车”。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造舆论,使群众充分了解乘坐“黑出租车”的危险性,自觉拒乘“黑出租车”,减少“黑出租车”的存在空间。

2.禁止社会车辆进入出租车待租区停车拉客,凡是进入待租区的社会车辆一律定为非法营运车辆,予以查扣并处罚。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车辆处以罚款。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的违章违规车辆从重处罚。对不服从执法机关管理、暴力抗法的出租车业户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在城区路沿石以下禁停路段停放的出租车,由公安部门予以清理制止;在路沿石以上停放的出租车,由城管部门予以规范停放。

三、任务分工

(一)交通运输局。

1.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2.对客运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现从事客运出租的车辆和人员严格资质审查,凡不符合营运条件的强制退出市场。

3.严厉查处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私抬票价、拒载、故意绕行等行为。

4.负责对市区内从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牵头负责市区重点部位出租车待租区的设置工作,公安、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搞好配合。

(二)公安局。

1.查处客运出租车在城区道路上乱停、乱靠、乱调头、乱鸣笛、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2.负责对各类涉车涉路和不服从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执法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3.取缔无牌无证的出租汽车。

4.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重点对无牌、无证驾驶,擅自改型、改装、非法占用禁行道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违章、违法行为予以打击,严格管理。

5.规范清理待租区外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6.设立相应的快速反应分队,派2名民警驻出租车管理所作为联络员。

(三)城管执法局。规范清理路沿石以上的出租车停放。

(四)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妥善解决残疾人、贫困下岗职工的就业和生活救济问题;对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行为的,由出租车管理部门和残疾人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的规范意见。

(五)信访局。

1.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相对人上访等不稳定问题,做好稳控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2.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前做好因治理整顿活动可能引发的相关从业人员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

(六)新闻中心、广播影视中心。

在活动开展期间,负责协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七)财政局。

保障活动开展所需的各项经费。

(八)法制办。

对各责任部门的执法文书、执法通告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做好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工作。

(九)人民法院。

依法配合活动开展中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规划部门的意见,会同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城区重点区域、路段、部位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客运出租车停车泊位。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这次治理整顿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治理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的内容、措施和意义。同时,在市电视台、《今日》等媒体设立专题栏目,对治理整顿活动进行深入报道,使治理整顿出租车市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对出租车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治理整顿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行动,集中力量,采取源头查处与路检路查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地搞好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严查“黑出租车”营运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治理整顿活动情况,从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入手,健全完善各项出租车营运管理制度,落实好客运出租车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集中治理整顿结束后,由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治理整顿客运出租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活动开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整理有关信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为确保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建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治理整顿客运出租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必要时可由领导小组决定召开临时会议),及时通报讲评前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步任务措施,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督促面上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落实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治理整顿活动的动态和成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弘扬行业新风,震慑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