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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实施综合方案

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实施综合方案

按照乡镇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工作安排,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对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程,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目标,营造“清洁、整洁、舒适”的社区居住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要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宣传和教育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强化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一是通过召开会议、设立范文之家墙报、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氛围;二是利用街道宣传之机,积极向社区居民普及政策法规,文明卫生常识及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知法、守法和文明卫生意识;三是利用社区文体娱乐、“坝坝电影”等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二)实施辖区整治,社区要积极协助镇政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镇政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和“居民行为规范工程”。一是积极协助镇政府做好场镇、巷道的清扫保结工作;二是在辖区内合理设置“便民服务张贴栏”,规范社区居民信息渠道,综合治理城镇“牛皮癣”;三是积极引导居民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内市场、摊点、停车场进行规范、杜绝摊点乱摆、车辆乱停等现象。

(三)抓好共驻共建,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商家、居民及自愿者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指导辖区单位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二是督促辖区居民做好楼(院)及家庭卫生整洁工作;三是督促辖区单位、商家经营门市落实好清洁绿化街容“门前三包”制度;四是主动争取帮扶部门(单位)为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具体困难;五是组织辖区党员自愿者、青年志愿者、低保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六是继续有效开展文明礼仪劝导、门前三包督查和街道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救助工作;六是有效监管“一河、二场、三线、四桥”的重要支节的清洁卫生和市场秩序,做到四个一个样;七是积极争创和谐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绿色社区、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和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平安家庭及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八是按照达委办城乡环境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居范文之家民行为规范工程宣传教育,对不听劝导的商家门市、居民户采取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促进居民行为意识有转变,有作为。

四、方法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5日至20日)。指导社区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展开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社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内容及要求,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三)健全机制和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3月1日至12月30日)。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镇政府主抓,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居民参与,共驻共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良好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发挥好指导作用,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发挥好自治作用,以主人翁态度创造性地抓好工作,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为有效抓好城乡环境进社区工作,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罗华琼负责,其职责一是负责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工作,二是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二)加大投

。入。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拨款、社区自筹、辖区单位和社会各界资助等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培育典型。各乡镇政府要指导社区确立工作重点,培育亮点,总结推广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协同配合。镇级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镇政府及社区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要充分履行职责及时为镇政府及社区分忧解困,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有序开展。

(五)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督查制度,加强此项活动的检查指导。政府督查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镇,对责任人按《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问责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从今年7月起,社区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镇整治办。然后上报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