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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实践方案

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实践方案

为加强对全镇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工商贸企业评估分级工作的通知》(新安监14)要求,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依法评估;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把评估工作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工商贸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评估分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石向东任领导小组组长,俞靖锋、张鑫平、吕东任副组长,赵林源、俞冠明、梁铭钢、陈兰兰、王如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办。

评估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安监站要根据需要组成评估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企业的评估分级工作。评估组人员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每个评估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三、评估范围、重点和内容

评估范围:机械制造业、酒类酿造业、纺织业、食品加工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木加工及竹、藤制品业、金属冶炼业、医药制造业、塑料橡胶制品业、城镇燃气生产供应业、等工商贸企业。

评估的重点要放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隐患严重、重大危险源集中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评估的内容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进行,侧重从基础管理工作、基本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年抽查一次,评估情况要分类建档,并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四、评估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

评估总分为100分。通过评估,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级(≥80分)、“B”级(60分~79分)、“C”级(40分~59分)和“D”级(≤39分)四个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于安全条件达标、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安全评估为A级的企业,实行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其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和推广。政府将作为扶优扶强对象,相关部门将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镇安监站每二年检查指导一次。

(二)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并配备相应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人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安全评估为B级的企业,要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隐患,尽快达到A级标准。镇安监站每年度检查指导一次。

(三)对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隐患较多、安全评估为“C”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除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强力推动企业安全上等级。镇安监站每季检查指导一次。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安全评估确认为“D”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整改,通过整顿,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上升安全生产等级。对拒不整顿或整顿后仍为“D”级的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给予经济处罚。

(五)对不配合镇安监站进行安全评估的企业,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逾期不改正,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

评估办公室对评估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生变化,可随时申请晋级评估,评估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评估等级档案。

五、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前,要完成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将需要评估的企业名单分别登记汇总和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县安监局。企业同时开展自评。

(二)5月15日前,评估小组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在此期间,县安监局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抽查或督查。

(三)5月20日前评估小组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在5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资料报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六、评估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是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是今年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评估工作。

(二)保证评估质量。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范围、评估标准进行,应评估的企业要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全部评估,做到一个不少,对照评估标准逐条检查,逐条落实,严格标准,客观公正,确保评估质量,绝不能走过场。评估小组要对评估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