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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四举措做好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教育局四举措做好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构建“平安校园”,市中区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了《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学校也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从而构建学校安全应急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预防措施,起到了指导和督促作用,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应急宣传,夯实知识基础。

各校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将交通、消防、自救自护等安全应急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表,保证“大纲、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结合所在学校地区自然环境常见灾害和安全事故的高发事件,组织中小学生对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应急知识学习。按《通知》要求,区属90所学校(包括村小)共开展600余次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必备的应急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

三、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按全市学校防灾减灾大演练工作部署,在5月上旬我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大规模防震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活动,全区4万余名师生全部参与演练。如交通乡中心校开展地震火灾疏散演练,实验小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安初中开展避震、课间踩踏疏散演练、凌家中心校地震逃生应急演练、翔龙中学开展火灾应急演练等。通过演练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了全体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灾害的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四、落实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为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我系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按《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规定》,学校建立健全了监测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