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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打造无毒乡镇实施方案

调整打造无毒乡镇实施方案

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不除,家庭不睦,社会不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毒工作,积极打造“无毒乡镇”。

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和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全乡政法队伍和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违法犯罪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贩毒活动十分猖撅,吸毒人数不断增多,复吸率居高不下,危害日趋严重。现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和上级禁毒工作会议的部署,在我乡深入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对我乡年度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创建“无毒乡镇”活动要按照中央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继续贯彻中发[]5号文件精神,以禁吸成毒工作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动员和组织各村、各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依靠社会力量,做好禁吸戒毒工作,打击违法犯罪,建成“无毒乡镇”,并逐渐扩大“无毒乡镇”的范围,直至实现全乡“禁绝”的目标。

乡里调整由乡打造“无毒乡镇”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德好成员:方永贵王岳陈式龙金拥军范正文。各村、各单位创建“无毒乡镇”的工作,由党支部负总责,实行统一领导。各村、单位要成立创建“无毒乡镇”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村委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营长、共青团书记任组员。治保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无毒乡镇”活动的开展,并接受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和达标验收工作。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范围。创建活动以村(居委)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开展。企事业单位、市属单位均应参与“无毒乡镇”的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对暂住人员、寄住人员、外流和人户分离人员以现住地乡镇为主负责。

(二)目标任务。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以乡镇内彻底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主要任务是: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项措施,减少对社会的危害。通过创建要切实做到乡镇公众禁毒意识普遍增强,对吸毒人员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毒人员一律实行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复吸率逐年降低,新滋生吸毒人数逐年减少,制贩犯罪人员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绝非法种植原植物现象,逐步达到“无毒乡镇”的标准。

三、方法步骤

(一)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各村、单位要紧紧围绕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总目标,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考核标准、考评办法及奖惩措施。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至今尚未发现问题的地区,要加强预防教育工作,开展保持“净土”活动,坚决防止问题在当地出现。对己出现问题,但毒情较轻的地区,要认真组织对本地涉毒人员的排查控制工作,努力防止问题扩大蔓延,力明用2年时间做到“社会面基本无吸毒人员”,最终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无毒乡镇”目标。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创建“无毒乡镇”活动,需要全社会发动,以强大的宣传工作开道,宣传教育群众。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致群众公开信等多种形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使每个公民了解创建“无毒乡镇”活动的目标任务,自觉地参与创建活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宣传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的危害,为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全面调查,摸清毒情。各地都要对本地区毒情开展调查,主要调查乡镇内涉毒人数、涉毒人员分布及涉毒人员基本情况、外逃涉毒人员、非法种植原植物部位和数量。对调查情况要建档立卡,对涉毒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调查工作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涉毒违法犯罪的线索,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通过调查摸底,彻底查清乡镇内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开展好创建“无毒乡镇”活动。

(四)全面落实社会帮教措施,提高戒毒效果。戒毒、帮教是创建“无毒乡镇”的关键性工作,乡镇内要普遍成立以村(居)委会、家庭、单位等几方面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帮教,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帮教工作中的作用。帮教小组要根据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帮教方案,确定帮教方法,帮教各方要签订帮教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帮教小组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切实履行帮教责任,并严格控制其活动,使其早日脱离“粉圈”,同时也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婚姻、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以巩固帮教成果。对正在强戒的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强制、劳教成毒所的联系,主动了解乡镇戒毒人员在所内的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为开展帮教做好准备,在其生理脱瘾结束强戒出所后,上好回归社会的第一节课,即时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通过社会帮教,最大限度地降低复吸率,使乡镇内吸毒人员逐年减少。

(五)严格控制社会面,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乡镇要加强对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防止其涉毒。治保主任要把涉毒人员纳入重点人口管理,要禁绝原植物的非法种植,要及时发现新滋生的涉毒人员,要不定期地分析本地区禁毒情况,严厉打击犯罪活动。

四、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基层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无毒乡镇”的长期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树立长期创建的思想,把创建“无毒乡镇”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平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将“无毒乡镇”的创建活动列为“创平安”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从而保证创建“无毒乡镇”活动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基层党支部。各级党支部主要领导是创建“无毒乡镇”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创建“无毒乡镇”活动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协同共建。各村、各单位要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搞好创建“无毒乡镇”活动。村委主任、治保主任具体负责,工青妇要充分发挥其群众组织的优势,深入乡镇开展创建,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把创建“无毒乡镇”成效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地要积极主动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无毒乡镇”活动进行检查,加强监督,乡禁毒办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考核,对于有毒地区,经过创建活动达到“无毒乡镇”标准的,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禁毒领导小组申报验收后,报市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无毒乡镇”称号。申报、验收、命名工作每年一次,对已授予“无毒乡镇”或“创建无毒乡镇先进单位”称号后又出现问题的乡镇,撤销其获得的称号。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级基层党支部应予充分保障。禁毒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特别是吸贩毒活动突出、社会危害严重、开展创建活动难度大的地区,更应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无毒乡镇”活动能够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