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消费者权益日方案

消费者权益日方案

一、活动宗旨:通过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进一步加强对“3˙15”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今年“3˙15”活动“消费与发展”这一主题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要以消费维权为切入点,督促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扩大消费,促进发展。倡导全社会树立“消费与发展”的理念,让广大消费者深刻理解党和国家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及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发展”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三、活动时间:2009年3月15日上午9:00---16:00时。

四、活动地点:*市街口新世纪广场。

五、组织落实:分局成立“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周仲春、局长赖灶炎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的落实由消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后勤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活动具体安排:

活动总指挥:*副局长

(一)法律法规咨询活动:负责人:*、*(负责咨询单位的落实、场地安排、准备宣传资料等)、*(负责假冒伪劣商品样品的准备、食品检测车现场展示等)

1.组织单位:*市工商局*分局法规科、消保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委会办公室。

2.参加咨询单位:*市司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物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酒类专卖局、*市供销社、*市盐业公司及分局消委会办公室、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保科、合同科、法规科、经检科、注册科、企业管理科、商标广告科、市场科等。

3.咨询活动内容: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咨询;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消费投诉现场受理;食品检测车现场展示,包括检测车内仪器展示、食品检测展示;派发宣传资料等。

(二)维权快速联动:负责人:各工商所所长

分局各工商所调配好车辆、人员,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后快速行动,维权打假(各所要报送参与活动的负责人及快速反应人员名单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

(三)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负责人:邓振志、陈志华、黄小萍

1.负责单位:分局经检科、经检大队。

2.工作内容:

(1)选定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地址。

(2)收集分局机关及各工商所打假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

(3)办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有关手续。

(四)商品展销活动:负责人:*

1.组织单位:*市消委会办公室。

2.参加展销的单位:前几年部分消费者满意商店及*名优企业。

3.展销时间:早上9:00至下午16:00。

七、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