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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非法集资宣教方案

区政非法集资宣教方案

根据《市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部署,紧紧围绕我区“奋力打造沿海一流主城区”的发展目标,以深化源头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主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经济秩序和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时间安排

年月至年底,在全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三、任务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作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印发《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公告》,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信息收集等。(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二)通过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入户宣讲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三)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每天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内容附后,从中筛选)三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以“法治八建”为载体,积极推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为重点,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使其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五)加强涉嫌非法集资高危单位、企业有关经营广告刊播的具体审查。(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文广新局)

(六)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浅出的宣传教育,使“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怎样抵制非法集资”等深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四、宣传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本次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基本特征、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告知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提高群众的分析、甄别能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恪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把握工作主动权。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高度关注、掌握社会舆论动向和社会动态,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情况。

(四)及时总结,增强效果。区金融办要做好各部门、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推动,并在宣传内容、口径、信息沟通等方面做好服务和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成果,强化信息反馈。各部门、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于前报区金融办,并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