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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吉府办明电[2012]93号文件、县永府办字[2012]174号文件和7月16日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园区企业责任的落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漏洞,认真查找现场存在的隐患,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重点企业的自查、检查、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的管理。认真组织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是天晟化工、三丰精细、三鼎科技等化工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消防:深入开展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竹林制品企业、农民工宿舍、等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

(三)建筑施工:继续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违规操作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到8月1日,开展企业自查。工业园区各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企业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上报县安监局。

(二)行业排查。8月5日-8月1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园区各企业要积极配合。

(三)工业园管委会督查。8月5日-8月20日,县工业园管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范围内各行各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督查。

(四)县政府督查组督查。9月5日-9月10日,园区各企业要迎接好县政府督查组的督查,县政府1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对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县工业园管委会组织检查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督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十八大的召开是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的声誉、形象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必须坚决抓好,确保万无一失。县政府成立了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大安全大稳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工业园管委会也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谢强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大安全大稳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园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这一系列的自查、检查、督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紧抓落实。园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同时对重点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各企业要强化措施,完善安全制度,施“重拳”抓好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强化对火工用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的管理进行督查,严厉打击转供、非法购买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特别对以起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备安全隐患为重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分和环节的重点整治;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竹林制品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四)强化处置。园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在十八大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企业24小时要有人员值班,对紧急重点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处置不当、推诿扯皮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企业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