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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院区合作实施方案

区委院区合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院(校)区合作,探索建立院(校)区合作长效机制,夯实我区加速融城突破,推进绿色发展,实现在成渝经济快速崛起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院(校)区合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田园城市新典范、绿色经济发展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承接新高地”发展定位,以打造合作示范区为目标,突出“融城发展、产业攻坚”工作重点,科学制定院(校)区合作技术规划,全面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技术、智力、信息等资源优势,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和有效集成,变科技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全面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二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开门红”,推进我区在成渝经济区的快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2013年是我区全面加强院(校)区合作的启动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进一步深化已签定院(校)区合作,并认真分析总结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解放思想、主动对接,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把院(校)区合作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今年院区合作总体目标是:实现与10所市级或市级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续报、培育部级高新企业1个,市级高新企业3个;依托院校及科研院所,争取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合作项目1个,力争储备“产学研”项目30项;实现农业产业技术合作项目5个;相关部门积极引导汽摩制造、天然气化工、通用航空等主导产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新产品开发、技术资源、人才培养等协作关系;力争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个,开发新产品5个,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20人;创立产学研及创新网络服务平台1个。

三、总体安排

1、调研筹备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

一是院(校)区合作办公室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产学研项目需求调查,摸清家底。根据需求筛选合作院校,抓好项目、技术、人才、资金对接,形成我区院(校)区合作初步方案;二是围绕我区“3+3”产业规划、“五大农业”布局,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明确合作主要内容。加强与院校沟通,邀请院校领导到我区实地考察,达成合作协议。

2、集中签约阶段(2013年5月)

院(校)区合作办公室梳理全区院区合作项目,选择重特大项目参加集中签约仪式。各乡镇、部门按照遂安委发【2013】3号文件要求,五月前与联系院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交院(校)区合作办公室存档备案。

3、深化合作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

按照院区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合作。一是以院区合作为契机,对已签约项目倒排工期,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力争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户;二是全力推进软环境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储备科研人才、技术工人,增强我区对资金、项目、人才的吸引力。

4、考核通报阶段(2013年12月)

把院区合作纳入“一抓一”目标考核,细化分解我区全年院区合作目标任务,实行目标到部门,责任到人头,对照院区合作项目逐一抓好任务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明确院(校)区合作责任人,实行分线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各乡镇、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推行“一把手”责任制,加强与高校之间的通力协作。积极探索“院校合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高校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院校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健全机制。一是落实资金保障。明确院(校)区合作经费渠道,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对院(校)区合作工作经费独立预算,保障院(校)区合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正常运行。各乡镇、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此项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完善奖惩制度。

院(校)区合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的年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奖惩。

对在一年内为院(校)区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必要的奖励。对于未按期完成院(校)区合作任务、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给予全区通报、扣目标分。

(三)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企业、“院所”三位一体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宏观引导和推动产学研合作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合作发展规划。二是加强环境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项目秘书等制度,畅通服务热线,强化效能监察,优化产业企业服务,确保项目合作与实施。加大各种媒体的对外对内宣传,营销院区合作,大力实施“产学研”工程建设的优势,全面推进和提升在外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