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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农田建设方案

市域农田建设方案

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年9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按照“统一设计标准、资源集中共享、项目分别设计”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项目设计要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既要科学设计,又要结合实际,尊重民意,科学合理实用。

(二)设计评审阶段。年9月21日—30日,完成项目设计评审。

(三)招投标阶段。年10月1日—10月31日,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行招投标,不得转包,杜绝部门、镇、村指定施工队伍。

(四)施工管理阶段。年11月1日—年12月31日,完成田间工程施工。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4月30日,由市发改、财政、农林、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的施工内容,逐项把关,实地丈量,准确核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保障措施

拓宽投入渠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项目镇要优先从财政预算中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管理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示范带动。重点围绕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等交通主干道展开。要采取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形式,优先改造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带动效应。

推进科技创新。要与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相结合,积极推广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病虫草害综防技术,大力提倡施用商品有机肥和种植冬绿肥。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督查,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总结经验,定期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工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