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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社区设施建构方案

区政社区设施建构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城市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在构筑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努力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按照居民需求,突出便利、实用和人性化服务,合理配置服务设施和功能。

2、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从街居实际出发,逐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不搞“一刀切”。

4、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既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又要打造精品和亮点,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5、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街道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经过三年努力,使全区47个办公和服务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全部达到300平方米,建成“场所适用、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标准化社区。建成一批省内一流的精品社区,打造社区建设新亮点。

(二)建设标准。

1、改造后的标准化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1500户以上社区,有条件的可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标准建设。

2、改造后的精品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功能配置。为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基础设施的综合效益,按照“整合资源,一室多用,强化服务”的原则,每个社区用房基本建有“四室一中心一站”。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综合活动室(文化娱乐健身等)、图书阅览室、警务室、“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站,其中重点建设“一中心”和“一站”。

(四)建设方式。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办公和服务用房达标问题。要把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相结合,具体建设方式由各街道提出可行性意见,由民政局汇总后报区政府确定。

(五)具体任务。列入三年行动方案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47个(名单附后),均为两室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通过三年努力使40个社区达到标准化社区水平,7个社区达到精品社区水平,各街道自行谋划申报一个精品社区建设项目,由区民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确定,然后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按年份逐步推进,其中标准化社区建设任务年12个、年14个、年14个,精品社区建设任务年3个、年2个、年2个。

四、实施步骤

全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的总体进度安排是:第一季度为准备阶段,完成年度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立项报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第二、三季度为全面实施阶段,完成主体工程和装修。第四季度初为检查验收阶段。

年是启动全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的第一年,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完成摸底调查和方案制定。各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确定年度改造项目,制定达标建设方案(包括改造方式、投资额、面积等)。

(二)立项报批阶段。完成项目选址、立项报建、设计和招投标等手续。

(三)开工建设阶段。

(四)检查验收阶段。

五、资金筹措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区财政补助一点、街道自筹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社会力量筹措一点”的办法解决。市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照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给予奖补,达标社区项目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精品社区项目的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列入国家、省、市资助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重复奖补。区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予以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基础设施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有效发挥自治功能,开展服务和管理的有效平台。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基层建设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全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由区长冯国林同志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各街道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街道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街道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建立区级领导联系点制度,每街道由一名区领导干部分包,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达标任务如期完成。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行动涉及选址、规划、拆迁、施工等诸多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发改、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出谋划策,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合力推进达标行动顺利开展。

(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土地落实、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达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要坚持“三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严禁随意更改建设规划、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严禁不按程序招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健康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出租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或改作他用。区民政局牵头,财政、人设、房产等部门配合,对现有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侵占、挪用、出租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行为予以纠正,限期收回,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月底前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将建设进展情况报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区政府做出情况说明。